4月27日─需要留財産給子女嗎?
據媒體報導,即將退休的微軟創始人比爾.蓋茲表示,希望自己對世界有「正面的貢獻」,他計劃將自己的580億美元財産,全數捐給名下的慈善基金,而不會留給自己的子女,並表示這是他和妻子的共同決定。
美國著名的出版家唐納.米勒,于八十九歲高齡謝世。他將他九千萬美元的財産,除了留給妻子一百萬美元外,其他全數捐給慈善機構,分文未留給他的叁位成年子女。他說:「我已栽培他們,他們目前的現況都不錯。」
歐美人士樂于捐贈,經常不分國界、種族、國家,已經是社會文化的一部分。他們不願意留給子女太多財富,原因有很多,最主要原因是財富可能會使他們的子女奢侈、怠惰,導致許多不良的後果。
相反的,中國人喜歡把財産留給自己的孩子,不太願意與社會大衆分享。在臺灣,常常有老夫婦,將財産全部給了兒女後,反而被兒女踢出家門,或受兒女的遺棄。
一些只爲子孫積財卻不教導子孫積德的富爸媽,慈悲心少,沒有智慧,所做的完全是自私而沒有福報的行爲。有智慧的父母,應放下自私的心理,多行善布施,爲子女樹立好榜樣,帶動子女一起貢獻社會。如此的善行,對于這些爸媽及其孩子而言,現世與來世都會得到很大的利益。
這種「栽培兒女比爲兒女積財更重要」、「取之于社會,還之于社會」的觀念與布施行善的精神,是值得世人效法的。
有些人視財如命,終生勞碌,只爲了積聚財富。事實上,財富再多你能帶得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