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學習佛法必須具備的條件(下)
第二類的條件──具十圓滿:
「滿」,意爲具備圓滿,有十種圓滿條件。「十圓滿」分爲五種自圓滿與五種他圓滿,也就是個人修習佛法時一定要具備的五種內在條件和五種外在條件。具足二者,也就具足了十圓滿;若不具足,我們也要盡力忏悔、累積功德,希望來世能具足十圓滿。
一、五自圓滿:
(1)得人身。
(2)生中國(生于有佛法之地)。
(3)諸根具足。
(4)無宿業顛倒、未造五逆重罪。
(5)深信叁寶。
二、五他圓滿:
(1)值佛住世。
(2)佛轉*輪。
(3)佛法住世。
(4)僧團住世:得善知識慈悲教導。
(5)修持因緣具足:有悲憫心之施主布施,而能有時間修學佛法。
具足暇滿的人身稀有珍貴,實在是值得慶幸、珍惜;如果能好好以此身修善積福,出離輪回,其功德更是不可思議。聖典常以「入海盲龜以頸穿浮木孔」來比喻暇、滿人身得來極其不易。今日能夠具足種種條件,並且接受佛法的大衆,如果沒有前世的福報因緣,不可能擁有如此殊勝的果報。在輪回中,我們是否在每世都能確保瑕、滿人身,端賴于我們有沒有把握機會精勤努力修學佛法。
要成就佛道,就得依止人身。人身甚至比天人身更爲珍貴,因爲天人雖然可有少量的修持,但過于安樂的生活環境卻是不利于修學的。
人身難得──我們叫它人身寶,爲什麼人身如同寶物呢?是因爲我們能利用人身來學習佛法、修持教法、覺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