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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解寶燈論 8 第七問題:離戲大中觀是否有承認▪P2

  ..續本文上一頁承認,然于辨別後得時之暫時現相中,亦有名言中各個二谛的承認,即承認世俗中有,勝義中無。

  頌曰:

  彼二亦是若觀待,二谛無二實相言,

  則成各自現相許。

  此名言中的二谛,亦僅是觀待二谛無別雙運實相而不破遮二谛各自現相之名言。

  頌曰:

  觀待無二見義智,二量亦成相似量,

  彼一不執二谛故。

  觀待現見二谛無別實相義的智慧而言,觀察二谛的二量也成相似量或相似處,因爲任一量皆不能同時執二谛故。

  頌曰:

  是故二量即妙慧,彼二衡量瓶等時,

  縱使獲得二自性。一時另一無有故,

  凡夫意前此二谛,除非輪番不顯現,

  是故二谛衡量時,成立實現二承認,

  觀察名言谛與勝義谛的二種量是心所妙慧,以此二量來觀察衡量寶瓶等諸法時,如《入中論》雲:“由于諸法見真妄,故得諸法二種體。”設若獲得妄與真之體即現空二者,由于此二量之境互不相同故,衡量分別其中一者時,對另一者則不能衡量分別,故于有二取凡夫之意前,二谛除輪番顯現外,不能同時顯現,由此當知用二量分別衡量二谛時,能成立有無二種承認。

  戊二、斷除對此之诤論

  分四:一、斷除自宗有相同過失之诤論;二、斷除二者同力真實之诤論;叁、宣說二谛分開承認及其必要;四、宣說將因或道中觀勝義之承認許爲自宗,而將世俗送于他,則有教理妨害

  己一、斷除自宗有相同過失之诤論

  分叁:一、提出诤論;二、斷除诤論;叁、攝要宣說:經教中的所有破立之理互不相違

  庚一、提出诤論

  頌曰:

  若謂上述向他宗,所說有無之承認,

  二谛承認互違過,自宗亦成相同耶?

  這樣,甯瑪巴自宗在前面說他宗存在有無承認以及二谛承認內部相違的過失。自宗不也有了相同的過失嗎?

  庚二、斷除诤論

  分叁:一、區分開現相中後得的心識與實相中入定的智慧之差別故自宗無過;二、以此理能遮破其它邪見;叁、宣說自宗所許之二谛無有相違之過失

  辛一、區分開現相中後得的心識與實相中入定的智慧之差別故自宗無過

  頌曰:

  吾宗對此善辨別,分辨後得道中觀,

  正行根本慧中觀,粗細因果或識慧,

  分位中觀分大小,如是析說故無過。

  自宗對此分位善加辨別,分爲後得道中觀與正行聖者根本慧定雙運智慧大中觀,此二次第的粗相中觀與細性中觀、因與果中觀、意行境與慧行境小大中觀的分位。對此善加辨別後,于細性中觀、雙運果中觀、根本慧中觀或大中觀時無有承認;于粗意行境後得因中觀或道中觀時有承認,如是宣說故,自宗沒有上述應成名言堪忍正理觀察等叁大過失。

  頌曰:

  是故離戲大中觀,無有承認爲自宗,

  彼者即是究竟也。

  根本慧雙運果大中觀,無有有無二邊等任何承認,此即爲自宗二谛無別究竟實相。

  頌曰:

  後得二谛各現時,二谛各量所衡量,

  一切所有諸破立,亦是爲除異邪見。

  于後得因中觀或道中觀現空二谛各自顯現時,以觀察二谛正理,所衡量破遮無有之空,與建立有之現,又觀待于各自二谛的勝義無有成實,與名言中有此的一切承認,亦是爲了破除增益損減邪見故。

  頌曰:

  實相一切諸破立,無有任何承認故,

  實性二谛無偏袒,無論一切所承認,

  無有稍許成實故。

  于本性超越破立二谛無別究竟實相雙運之果中觀,沒有觀待各自二谛的破立等任何承認,故究竟實相本性無有偏墮于二谛任一方,故無論有無承認破遮建立等,其自體無有少許成實,當知因此而無有破立的任何承認。

  頌曰:

  縱使破立二承認,亦是觀待現相故,

  二者不同分位時,真實無有相違故。

  因此善加辨別入定與後得中觀的差別後,在宣說根本定時,本性中無有戲論故,無有承認,此乃自宗宣說究竟之要。辨別後得時,觀待于二谛,自宗也有破立二種承認,亦僅是觀待名言現相世俗而有所承認,以觀察二谛分位之各自量,安立破立二者,如是二谛之量互不相違。

  頌曰:

  無有堪忍等過失。觀察有實不堪忍,

  無實亦不能堪忍,究竟二者即相同,

  暫時觀待假立許。不察世稱有許者,

  即是現相非實相。

  上述承認並非自宗的究竟觀點,故無有應成名言堪忍正理觀察等叁大太過,因顯現之有乃依緣起而生故,不成堪忍勝義正理觀察,離一體多體且爲假立之緣起法故。無實者亦是觀待有實而假立故,不成堪忍正理觀察,因彼是觀待及緣起也。是故究竟義者,破與立或空與不空二者猶如夢中生子與其子死亡一般,于名言中同爲不成實有。暫時各個破立之二谛相互觀待,在不觀察現相名言中,僅爲假立。彼即爲不觀察依世間共稱而有,僅是名言現相中有,非是勝義實相中存在。

  頌曰:

  觀察無實之理智,所見實相許勝義,

  觀待世俗是勝義,觀待究竟假勝義。

  以觀察無實勝義的理智,所見的空性許爲勝義實相者,也是觀待世俗現相而爲勝義。觀待于二谛無別究竟實相,僅爲假勝義或相似勝義,非爲究竟勝義,因其也包括于名言中。

  頌曰:

  設若實現互違者,二谛異體有四過,

  實現互爲非他故,二谛一體有四過。

  設若實相與現相二谛互爲相違,許其爲異體,則有四種過失;又若許此二谛實相現相,互爲一體者,也有四種過失。

  辛二、以此理能遮破其它邪見

  頌曰:

  此理如來及衆生,亦是實相現相許,

  于彼承認因果者,應知小乘之觀點。

  不應把實相與現相許爲一體異體之理,應承許佛與衆生是實相與現相之理,若承許衆生爲因,佛爲果者,應知此爲低劣小乘等所許的觀點。

  頌曰:

  實現未許一異故,衆生若佛應所緣,

  修持諸道無義過,承認于因具果等,

  理證所害皆永無。

  因自宗不承認實相現相二者爲一體或異體故,則沒有諸如若衆生爲佛應顯現出具相好莊嚴的佛身、修道與一切修持應成無義、于因具果,及食用食物應成食不淨物等一切理證所害的諸多過失。

  頌曰:

  諸障遮蔽實相故,不現如是須修道,

  自他二宗皆所許。

  有情實相乃爲佛,然有情被自心所現的種種忽然之障垢所蔽故,而不能顯現出佛性來,爲除去障蔽佛性之忽然障垢,故須修道。自他二宗皆許爲應精勤修道。

  辛叁、宣說自宗所許之二谛無有相違之過失

  頌曰:

  二谛即無相違故,有無承認怎相違?

  亦非互爲一體故,建立二種之承認。

  自宗少許也沒有墮于現空二谛中一邊的過失,承認名言中有與勝義中無的見解,這二者怎會相違?不僅如此,現空互相非爲一體故,于名言中安立世俗中有與勝義中無的二種承認,極爲應理。

  頌曰:

  是故乃至于二谛,心有各自顯現時,

  彼二時終同力故,不應僅許有或無。

  乃至于現與空的顯現,以及心所未無余消于法界之前,二谛是互相觀待而安立,不存在一者有而另一者無,現空二者有則俱有,無則俱無,二者具有相同之力或相同的位置,故沒有一有一無偏于一邊的承認。

  頌曰:

  二量輪番衡量時,決定實空名無者,

  決定現分名有者,彼二所得或所見,

  即是可稱爲二谛。

  以離一多因等勝義理論可決定諸法爲不成實有,于不觀察世間共稱名言中以名言理論,可衡量因果前後世等無欺而存在,決定爲緣起之現分,如是輪番以二量衡量外內諸法時,二量各自所見到之義,即爲現空或世俗與勝義,可稱此爲名言中二谛。

  頌曰:

  彼二不一亦非異,是故彼二斷定爲,

  一舍一取不應理。

  此二谛非爲一體異體,現空二谛互不觀待,若斷定爲一者應取一者應舍則不應理,猶如不觀待于火不存在火之熱性,及不觀待于火之熱性不存在火一樣。

  頌曰:

  觀察彼二之智慧,各自辨別而承認,

  如得究竟法身時,一切心與諸心所,

  名言之中可說滅,勝義之中滅亦無。

  以觀察各個二谛心所妙慧之正量,可對現空有無各自分開而承認。猶如獲得究竟果位時,心與心所的一切二取無余滅盡于法身智慧時,于名言中應承許爲滅盡了一切心與心所的二取,而于實相勝義谛中,本來清淨故,連滅盡也不存在,應如是承認。

  庚叁、攝要宣說:經教中的所有破立之理互不相違

  頌曰:

  所有佛經論典中,所示一切諸破立,

  有些相對勝義許,有些相對世俗說。

  佛母般若波羅蜜多及宣說二谛與如來藏等經,聖龍樹的中觀諸論與《法界贊》等諸大論典,以及補處十地大菩薩彌勒大士的《現觀莊嚴論》和《寶性論》等論典中,所宣說的一切破立,有些是從空性方面而言,承認一切基道果諸法爲空性無有,有些是從名言顯現方面而言,承認有基道果諸法。

  頌曰:

  若以唯有勝義言,衆生諸道如來等,

  可說一切皆無有,然而不待世俗谛,

  彼者唯一不得成,雖無輪涅諸現分,

  現量成立顯現故。

  若僅從勝義空性而言,五道十地佛衆生等基道果所攝諸法本來清淨故,可毫無疑惑地說爲空性或無有。然而,不觀待于名言顯現的世俗諸相,斷定爲唯一無有或空性不能成立,雖然是無有或空性,但不滅現相緣起故,基道果所攝輪涅諸法的現分,各種顯現無欺而現量成立。

  頌曰:

  若以名言量而言,衆生諸道如來等,

  縱使可說彼等有,然而不待勝義谛,

  彼者唯一不得成,雖有如是而觀察,

  以量決定不成故,

  從顯現名言量而言,地、道、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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