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的革命
文/釋 本 性
佛教是拯救解脫心靈的宗教,也是革命的宗教。
佛陀是神聖偉大的心靈導師,同時,也是革命的導師。
2500年前,佛陀在印度大陸創立佛教,開出潔淨人類心靈的妙方。同時,也一反當時當地社會的落後文化,首創民主文化,首倡民主之風。
佛陀的革命,主要體現在:
1、挑戰婆羅門教爲主導的國家統治思想——推出緣起論,高倡自由!
國家統治思想——婆羅門教有叁大綱領:吠陀天啓、祭祀萬能、婆羅門至上,主要提倡梵天創諸神,創世界,諸神與世界依梵天而存在,梵天是唯一真理,唯一主宰,諸神與世界皆不得有違其意志。而婆羅門教團,便是梵天在人間的代表。順婆羅門,即順梵天,反婆羅門即反梵天。爲此,婆羅門的意志,就是大家的意志。婆羅門說的訓誨,大家必須聽從,婆羅門製定的條條框框,大家必須遵守。
由此,人民沒有了自由思想,自由行爲。
佛陀挑戰這婆羅門教——
作爲覺者的佛陀,提出緣起論。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此生故彼生,此滅故彼滅。認爲,諸法緣起,因緣和合而生,因緣離散即滅。不存在創造諸神與世界的梵天,這宇宙,沒有唯一性的主宰者,諸法無我,命自我立,自己就是自己的自由意志。
佛陀的自由思想一出,婆羅門教思想受到強烈的沖擊,便開始在印度大陸一些國家失去了統治地位。佛教思想,開始取而代之。
2、反對四種姓貫穿的社會階級製度——推出佛性論,高倡平等!
印度當時有四個階級:即婆羅門——宗教集團;刹帝利——政治軍事集團;吠舍——工商階層;首陀羅——奴隸階層。婆羅門教有個理論說,婆羅門從梵天口生,刹帝利從梵天臂生,吠舍從梵天腿生,首陀羅從梵天腳底生,所以婆羅門高高在上,最可貴,首陀羅低低在下,最低賤。
在這種階級差別中:婆羅門允許四妻,刹帝利允許叁妻,吠舍允許兩妻,首陀羅只允許一妻。這中,婆羅門享有社會與宗教多種權利,且爲“再生族”。但首陀羅卻沒有。首陀羅沒有宗教信仰宗教活動參與權,是“一生族”,死後不再投生于世,也沒有社會教育權、從政權、從軍權、從商權,亦沒有與上等階級通婚權。
佛陀的緣起論推翻了梵天的權威,也推翻了婆羅門教的權威。
佛陀推出了人人有佛性,人人皆可成佛,人人皆平等的佛性論。認爲婆羅門享有的,大家都可以享有。從此,貴賤不再以種姓分,而是以善惡分。婆羅門惡,照樣下地獄,首陀羅善,同樣上佛土。這受到婆羅門階級外另叁種姓的歡迎與支持。
在佛陀教團中,我們可以看到在這方面的實踐。裏面有妓女、士兵、商人、強盜,但也有帝王、國師、皇後、大臣。優婆離原爲理發師出身,後還成了佛陀十大弟子之一。
3、反對當時印度社會輕視人類濫殺動物的暴戾風氣——推出生命至上論,高倡人權!
當時印度,分裂成大小許多諸侯國,其之間,連年征戰,人民死傷無數,尤其,濫殺俘虜。而且,作爲國教的婆羅門教,濫殺動物,每一次祭祀,就大殺動物,作爲祭祀品。佛教反對這麼做,認爲虐殺生命,即便是神,也會痛苦的嚎叫。爲此,佛陀認爲:基于緣起論,大家共生共榮,爲人即爲己。又基于佛性論,人是未來佛。衆生即佛。殺衆生等于殺佛。基于輪回說,大家有可能互爲父母兄弟姐妹,殺他人即爲殺親人。爲此,他倡慈悲爲懷,他倡放生護生,禁殺生虐生。認爲生命難得,要珍惜生命,維護保障生命權,尤其,要維護保障人的生存權。
4、這裏,要強調的是,在佛陀這裏,自由、平等、人權,有其社會性的一面,更有其宗教性的另一面。佛陀理解的自由——包含著絕對自由與相對自由;時間自由與空間自由。佛陀理解的平等——主要指人與其他衆生的平等;人與人的平等;過去、現在、未來的平等。佛陀理解的人權——體現在尊嚴出生的權力;尊嚴生存的權力;尊嚴死亡的權力。這也是佛教反對墮胎、安樂死、死刑等的原因。
西方的民主思想,真正成型的,要數法國盧梭,他曾說: “人生而自由平等,人性的首要法則,是要維護自身生存。”他是西方自由平等人權文明的始祖。但他生存距今才300年左右,而佛陀則距今2555年前。我曾就佛陀人權內容與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內容進行對照,許多內容,是何等的相似。這不能不讓人感歎佛陀的先知與先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