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彼不成,一切世間主。
世間亦現見,從勝出最勝,
故不思議力,應知亦定有。
如是甚深法,愚夫生恐懼,
如是劣根者,怖最希有法。
第六品 明斷煩惱方便品
由樂增長貪,由苦增長嗔,
若樂非苦行,苦何爲苦行。
貪業能攝集,嗔業起鬥爭,
癡業能增長,如風于大種。
不會故貪苦,無助故嗔苦,
無知故愚癡,由彼不達彼。
如現見痰病、膽病不俱起;
如是現見嗔,與貪不俱起。
役貪如奴仆,不愛治彼故;
敬嗔如事主,愛敬治彼故。
初時愚癡生,中間起嗔恚,
末後生貪欲,每日叁時起。
貪非親似親,汝于彼無畏,
人于無益親,豈非特應離。
貪有從因生,亦有從緣起,
從緣所起貪,易糾治非余。
嗔恚極堅固,定惡作大罪,
知如是差別,當盡煩惱際。
如身中身根,癡遍一切住,
故一切煩惱,由癡斷隨斷。
若見緣起理,愚癡則不生,
故此一切力,唯應說彼語。
常好歌舞等,舍受者潔淨,
現見有貪人,有如是等相。
佛教有貪者,衣食及住處,
一切離善妙,常依師長住。
無能而嗔恚,唯使自己醜;
有能亦無悲,說此最下等。
說不悅意聲,能淨昔作惡,
愚蒙不善士,不樂自清淨。
所聞不悅意,自性無損惱,
故從分別生,妄執由他起。
如對毀罵者,則說應治罰,
如是對贊者,何不說供養。
汝不說可呵,若余亦知者,
不應嗔說者,況嗔不實說。
從諸惡劣人,非僅出惡語,
惡人發惡語,實屬于少分。
損害于他人,于自無少德,
汝重無德嗔,唯屬于妄執。
若忍無劬勞,能得大福德,
若于忍作障,有誰愚同彼。
特對強力者,嗔恚則不起,
嗔唯陵羸弱,汝何敬重彼。
若于嗔處忍,能生諸修德,
于德處雲畏,汝唯是愚夫。
誰滅盡侮毀,而生于他世,
與其自作惡,受侮尤善哉。
若誰能真知,內識住等相,
有此智慧者,煩惱終不住。
第七品 明人遠離貪著欲財方便品
于此大苦海,畢竟無邊際,
愚夫沈此中,雲何不生畏。
韶華適落後,複又現于前,
雖住此世間,現見如賽跑。
汝于叁有中,非能隨願往,
隨他轉無畏,豈成有慧者。
未來無邊際,常時爲異生,
如汝過去世,理應勿複爾。
聞者所聞教,說者皆難得,
以是說生死,非有邊無邊。
由于諸人類,多持不善品,
以是諸異生,多墮于惡趣。
地上惡異熟,故意爲損惱,
聖者觀叁有,等同備宰處。
若識不正住,世說爲顛狂;
則住叁有者,智誰說非狂。
現見行等苦,違時則消失,
以是具慧者,發心盡諸業。
若時隨一果,初因不可見,
一果見多因,誰能不生畏。
既非一切果,決定能成辦,
所辦一定滅,爲彼何自害。
業由功所造,作已無功滅,
雖如是而汝,于業不離染。
過去則無樂,未來亦非有,
現在亦行性,汝勞竟何爲。
智者畏天趣,亦等同地獄,
彼等于叁有,難得不生畏。
若凡夫亦知,一切生死苦,
則于彼刹那,身心同毀滅。
有情無慢少,有慢則無悲,
從明至明者,故說極難得。
棄舍此境已,要求得境界,
如是顛倒法,何因許爲正。
福果爲財富,常須防護他,
若常防他者,如何爲我所。
世間諸規律,隨彼行名法,
是故較于法,世間力尤強。
境由善可愛,彼境亦爲惡,
舍彼成吉祥,修彼複何爲。
誰不用教敕,彼則不需法,
誰求得教敕,是衆中愚人。
由見未來果,汝貪愛法者,
見貪未來邊,豈不畏何爲。
如傭人修福,全同爲工資,
若尚不樂善,何能作不善。
若誰見衆生,如機關幻人,
彼等極明顯,能趣于勝位。
若誰于生死,諸境皆不喜,
則彼于此間,都無可愛樂。
第八品 淨治弟子品
如對不順人,愛念不久住,
如是知衆過,愛念不久存。
有者于彼貪,有者對彼嗔,
有者于彼愚,故無可貪義。
若無有分別,則無有貪等,
智者誰執著,真義謂分別。
任誰與他人,都無同系縛,
若與他同系,分離則非理。
薄福于此法,都不生疑惑,
若誰略生疑,亦能壞叁有。
能仁說何法,增長至解脫,
若誰不重彼,顯然非智者。
非不空觀空,謂我得涅槃,
如來說邪見,不能得涅槃。
何經說世間,彼即說流轉;
何經說勝義,彼即說還滅。
若汝生怖畏,皆非有何爲,
若實有所作,此法非能滅。
若汝貪自品,不喜他品者,
不能趣涅槃,二行不寂滅。
無作得涅槃,有作招後有,
涅槃無礙念,易得余非易。
誰不厭叁有,彼豈敬寂滅,
如于自家室,難出此叁有。
有爲苦所逼,現見求自死,
時彼愚癡故,不能趣勝道。
爲下根說施,爲中根說戒,
爲上說寂滅,常應修上者。
先遮遣非福,中應遣除我,
後遮一切見,知此爲智者。
說一法見者,即一切見者,
以一法空性,即一切空性。
爲樂天趣者,如來說愛法,
爲求解脫者,呵彼況余事。
求福者隨時,非皆說空性,
良藥不對症,豈非反成毒。
如對蔑栗車,余言不能攝,
世間未通達,不能攝世間。
有無及二俱,亦說二俱非,
由病增上故,甯非皆成藥。
真見得勝位,略見生善趣,
智者常發心,思維內體性。
今生知真性,設未得涅槃,
後生無功用,定得如是業。
如想所作事,成者極稀少,
此非無涅槃,諸行解脫得。
聞說身無德,貪愛不久住,
此道豈不能,永盡一切惑。
如見種有終,然彼非有始,
如是因不具,故生亦不起。
第九品 破常品
一切爲果生,所以無常性;
故除佛無有,如實號如來。
無有時方物,有性非緣生;
故無時方物,有性而常住。
非無因有性,有因即非常,
故無因欲成,真見說非有。
見所作無常,謂非作常住,
既見無常有,應言常性無。
愚夫妄分別,謂空等爲常,
智者依世間,亦不見此義。
非唯一有分,遍諸一切分,
故知一一分,各別有有分。
若法體實有,卷舒用可得;
此定從他生,故成所生果。
若離所生果,無有能生因,
是故能生因,皆成所生果。
諸法必變異,方作余生因,
如是變異因,豈得名常住。
若本無今有;自然常爲因,
既許有自然,因則爲妄立。
雲何依常性,而起于無常,
因果相不同,世所未曾見。
若一分是因,余分非因者,
即應成種種,種種故非常。
在因微圓相,于果則非有,
是故諸極微,非遍體和合。
于一極微處,既不許有余,
是故亦不應,許因果等量。
微若有東方,必有東方分,
極微若有分,如何是極微。
要取前舍後,方得說爲行,
此二若是無,行者應非有。
若法無初分,無中分後分,
是法無所現,由何者能見。
若果能壞因,是則因非常,
或是處有因,彼處即無果。
不見有諸法,常而是有對,
故極微是常,諸佛未曾說。
離縛所縛因,若有余解脫,
彼都無所生,故不名解脫。
究竟涅槃時,無蘊亦無我,
不見涅槃者,依何有涅槃。
離愛解脫時,有思有何德,
若無思有我,便同無所有。
若解脫有我,則容有思種,
無我則于有,思維亦非有。
諸脫離苦人,定非由他有,
是故應稱說,我一切永盡。
甯在世間求,非求于勝義,
以世間少有,于勝義都無。
第十品 破我品
內我實非男、非女非非二,
但由無智故,謂我爲丈夫。
若諸大種中,無男女非二,
雲何諸大種,有男等相生。
汝我余非我,故我無定相,
豈不于無常,妄分別爲我。
我即同于身,生生有變易,
故離身有我,常住理不然。
若法無觸對,則無有動搖,
是故身作業,非命者能造。
我常非所害,豈煩修護因,
誰恐食金剛,執仗防衆蠹。
若有宿生念,便謂我爲常,
即見昔時痕,身亦應常住。
若我與思合,轉成思念者,
思亦應非思,故我非常住。
我與樂等合,種種如樂等,
故應如樂等,理不應是常。
若謂我思常,緣助成邪執,
如言火常住,則不緣薪等。
物不如作用,至滅而有動,
故有我無思,其理不成就。
余方起思界,別處見于思,
如鐵鏈熔銷,我體一變壞。
思如意量小,我似虛空大,
唯應觀自相,則不見于思。
我德若周遍,何爲他不受,
彼于彼自體,言障不應理。
若德是作者,畢竟無有思,
則彼與狂亂,應全無差別。
若德能善解,造舍等諸物,
而下知受用,非理甯過此。
有動作無常,虛通無動作,
無用同無性,何不欣無我。
或觀我周遍,或見量同身,
或執如極微,智者達非有。
常法非可惱,無惱甯解脫,
是故計我常,證解脫非理。
我若實有性,不應思無我,
定知真實者,趣解脫應虛。
若解脫時有,前亦應非無,
無雜時所見,說彼爲真性。
若無常即斷,今何有草等,
此理若真實,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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