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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解脫·菩薩戒品▪P23

  ..續本文上一頁,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爲掉所動,心不寂靜,不樂寂靜,高聲嬉戲,喧嘩紛聒,輕躁騰躍,望他歡笑。如此諸緣,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妄念起,非染違犯。無違犯者,若爲除遣生起樂欲,廣說如前。若欲方便解他所生嫌恨令息,若欲遣他所生愁惱,若他性好如上清淨,方便攝受,敬慎將護,隨彼而轉,若他有情,猜阻菩薩內懷嫌恨惡謀憎背,外現歡顔表內清淨,如是一切皆無違犯。”

  醜七、不樂涅槃

  頌曰:“一向心不生厭離。”

  由于見到大乘諸經論所說,諸菩薩爲度衆生的緣故,應住生死,不樂涅槃,便生起這樣的見解,樹立如此論點,說:“菩薩不應當求涅槃,應對涅槃生厭離心。不應怖畏諸煩惱及隨煩惱。因爲諸菩薩于叁無數劫流轉生死求大菩提,所以對生死不應厭離。”若如此說,是有染違犯。爲什麼呢?諸聲聞衆尚且于諸煩惱及隨煩惱深生厭離,欣求涅槃,那麼諸菩薩對煩惱及隨煩惱之厭離,以及對涅槃的欣求應超過聲聞百千俱胝倍。因爲諸聲聞只爲自身解脫諸有,便如是勤修諸行,何況菩薩,普爲一切無量有情解脫諸有,勤修正行。所以菩薩當勤修無雜染心,若自己未能解脫煩惱,如何能使他有情解脫煩惱。如《經觀莊嚴論》雲:“頂戴衆生極重擔,菩薩緩行非端嚴,種種系縛縛自他,應勤修行百千倍。”《傳釋》雲:“聲聞鈍根尚能了知生死過患,深生厭離,何況菩薩是利根性,具無量慧。”大乘經論所說“不厭生死,不樂涅槃”,其真實意義是遮止一向背棄生死的斷滅涅槃,及贊歎不被惑業所染而于叁有受生,並非不厭離諸煩惱業及煩惱業所感之生死,也不是遮止滅除惑業的涅槃。

  《菩薩戒品》雲:“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菩薩不應祈樂涅槃,應于涅槃而生厭背,于諸煩惱及隨煩惱,不應怖畏而求斷滅,不應一向心生厭離,以諸菩薩叁無數劫,流轉生死求大菩提。若作此說,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何以故?如諸聲聞,于其涅槃祈樂親近,于諸煩惱及隨煩惱,深心厭離,如是菩薩于大涅槃祈樂親近,于諸煩惱及隨煩惱深心厭離,其倍過彼百千俱胝。次諸聲聞,惟爲一身證得義利,勤修正行,菩薩普爲一切有情證得義利,勤修正行。是故菩薩當勤修集無雜染心,于有漏事隨順而行,成就勝出諸阿羅漢無雜染法。”

  醜八、不作避護

  頌曰:“于惡聲譽不避護。”

  對于可能出現的惡聲、惡稱、惡譽不加遮止避免,對已經出現的惡聲譽不清雪。其惡聲譽若爲事實,不加避護,是有染違犯。若事不實,不加清雪,是非染違犯。

  此戒的開緣:若所說惡聲譽之人是外道,或是具憎嫉心之補特伽羅,雖然對他善加說明,他也不信解;若自出家,因行乞,或修善行,謗聲流布;或其人爲忿恨所蔽,強詞誹謗,對這叁種情況,雖有惡聲譽而不避護,也無違犯。

  《菩薩戒品》雲:“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于自能發不信重言,所謂惡聲、惡稱、不護不雪,其事若實,而不避護,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事不實,而不清雪,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無違犯者,若他外道,若他憎嫉,若自出家,因行乞行,用修善行,謗聲流布。若忿弊者,若心倒者,謗聲流布,皆無違犯。”

  醜九、于他煩惱不製止

  頌曰:“雖有煩惱不對治。”

  菩薩若見諸有情應以種種憂惱辛苦加行進行調伏,或顯現可憎之身語威猛相以令調伏,令得利益,除其憂惱,若不如是現行調伏方便,是有染違犯。

  此戒的開緣:若觀由此令他有情,于調伏法中少得義利多生憂惱,雖不現行調伏方便亦無違犯。諸論也有解釋爲:令他少得義利,而自生大辛勞者。言少得義利多生憂惱者,有疏釋雲:“于他有情少得義利,而于自身多憂惱故。”《律儀二十頌新疏》雲:“意謂于他有煩惱者,非但應施猛利加行,亦應施以柔和加行。”

  《菩薩戒品》雲:“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見諸有情,應以種種辛楚加行、猛利加行,而得義利,護其憂惱,若不現行,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無違犯者,觀由此緣,于現法中少得義利,多生憂惱。”

  子叁、違犯忍辱有四惡作罪

  《菩薩戒二十頌》雲:

  于他罵等還報他,于諸恚者輕舍棄,

  他來悔謝拒不受,心于忿惱而隨轉。

  醜一、以嗔報嗔

  頌曰:“于他罵等還報他。”

  製此戒爲遮止違犯沙門四法,頌中大意說明:如果菩薩遠離沙門四法是有染違犯。這裏以罵爲例說明,以嗔恨心诋毀罵詈他人。“他嗔報嗔”指說出粗惡刺耳的話,使他人産生憤恨的意樂。“他打報打”指捶打他人使他心中産生痛苦。“他弄報弄”指互相揭舉過失短處。這叁條的內容都包含在“等”字中。如果作這叁條也是有染違犯,得惡作罪。

  《菩薩戒品》雲:“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他罵報罵,他嗔報嗔,他打報打,他弄報弄,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梵網經》雲:“若佛子!不得以嗔報嗔,以打報打。若殺父母兄弟六親,不得加報。若國主爲他人殺者,亦不得加報。殺生報生,不順孝道。尚不蓄奴婢,打拍罵辱,日日起叁業,口罪無量,況故作七逆之罪。而出家菩薩,無慈心報仇,乃至六親中故報者,犯輕垢罪。”

  醜二、犯他不謝

  頌曰:“于諸恚者輕舍棄”。

  製此戒遮止不能安住忍辱之因。頌中大意說明:如果菩薩自己侵犯他人,或者雖然沒有侵犯但他人誤解認爲侵犯。這兩種情況隨一發生後,菩薩由于嫉妒增上嫌恨心,或者心中懷驕慢,認爲若對他如理忏悔謝罪是很羞辱卑下的,所以故意不忏悔道歉是有染違犯。如果由于懶惰懈怠放逸,不行悔謝,是非染違犯。

  此戒的開緣有二條:一、就所爲來說,以不忏悔謝罪的方便調伏他人。二、就所謝境來說:(一)是外道。(二)如果他人希望通過造作惡法罪業過才接受悔謝。(叁)他人生性好鬥,如果悔謝反而增加他的憤怒。(四)如果性情調順堪忍,無論悔謝與否,其內心都沒有什麼變化。(五)如果他人不想接受,或因爲悔謝反而使他人羞恥難堪。以上二類情況下雖不悔謝也不犯戒。

  《菩薩戒品》雲:“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于他有情有所侵犯,或自不爲,彼疑侵犯,由嫌嫉心,由慢所執不如理謝,而生輕舍,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由懶惰懈怠放逸,不謝輕舍,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無違犯者,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出不善過安立善處,若是外道,若彼希望要因現行非法有罪方受悔謝,若彼有情性好鬥爭,因悔謝時倍增憤怒,若複知他爲性堪忍,體無嫌恨,若心了他因謝侵犯,深生羞恥,而不悔謝,皆無違犯。”

  醜叁、他犯不受謝悔

  頌曰:“他來悔謝拒不受。”

  頌中大意說明:如果他人以任何一種方式手段侵犯損惱菩薩,而後心性憂悔並如理如法平等地作悔謝,但菩薩心懷嫌恨想報複損惱他人,故意拒絕接受悔謝,這便是有染違犯。雖然對他人沒有嫌恨心,不想去報複打擊,但因爲內心無法忍受而不接受悔謝,是非染違犯。

  此戒的開緣有二條:一、就所爲來說,如果想通過不受悔謝的方便調伏他人,使他人舍棄惡法,修持善法。二、就對境來說,他人雖然悔謝但是不如理如法,只是空口說白話,心不誠實。在以上二條開緣的情況下雖然不接受悔謝,但也不會犯戒。

  《菩薩戒品》雲:“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他所侵犯,彼還如法平等悔謝,懷嫌恨心,欲損惱彼,不受其謝,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雖複于彼無嫌恨心,不欲損惱,然由禀性不能堪忍,故不受謝,亦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無違犯者,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一切,如前應知。若不如法,不平等謝,不受彼謝,亦無違犯。”

  在《寶積經》中記載這樣一個公案:迦葉佛時,有一沙彌已被授記爲阿羅漢。爾時,有一比丘來對沙彌說:“你應當去舂米。”沙彌說:“稍等片刻,我有一點事情要做,做完後就去舂米。”該比丘發嗔恨心,憤怒地對沙彌說:“我把你仍進杵臼中,象舂米一樣地舂搗!”這時沙彌心想:他如此惡言罵辱,我若報罵,必然使他轉增憤恚。所以默然而住。過了一會兒,那個比丘憤怒少息,沙彌便到他面前忏悔說:“大德上座如此煩惱,都是我的過錯。”比丘說:“你知道在迦葉佛的戒律中,對出家沙彌來說比丘爲上座嗎?”沙彌說:“這樣說,我等出家,如何斷除一切煩惱,解脫一切結使。發如前所說惡語,請你好好地說一說悔罪之法,從而使罪業消薄。”上座比丘不對沙彌說忏悔,嗔恨心仍然不滅,因爲這件事,後來該比丘如坐肉杵臼34,受苦不息。

  醜四、持惡不舍

  頌曰:“心隨忿惱而隨轉。”

  製此戒的目的是爲了遮止不進行對治嗔恚。頌中大意說明:如果菩薩持續不斷地對他人發起忿恨之心,不觀察嗔恚的過患,即便觀察到它的過患也不如法加以對治,並且不願斷除舍棄此不良行爲,是有染違犯。

  無違犯者:如果發心要對治並斷除忿恨心,用種種方便遏製壓伏,但終究未能徹底斷除也不會犯本罪。

  《菩薩戒品》雲:“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于他懷忿,相續堅持,生已不舍,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無違犯者,爲斷彼故生起樂欲。”

  子四、違犯精進有叁惡作罪

  《菩薩戒二十頌》雲:

  貪求供事而攝衆,懈怠懶等不遣除,

  貪說無義無利語。

  醜一、貪心攝衆

  頌曰:“貪求供事而攝衆。”

  倘若以非理作意貪著侍浴、敷座、役使等事,及希求供獻財物等,以愛染之心管理指使徒衆,是有染違犯。無違犯者:不貪求恭敬供養承侍等,無愛染心管理徒衆。

  《菩薩戒品》雲:“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貪著供事增上力故,以愛染心管禦徒衆,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無違犯者,不貪供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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