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店福海堂共住規約
佛製戒律,祖立清規,旨在防非止惡,安身進道,光大法門,造福社會,叁門清淨,住衆和合,寺院興隆,本此精神,依循古德規矩,結合本堂實際,訂立共住規約,全寺上下,均須遵守。
一、全寺住衆必須愛國愛教,團結進步,擁護中國共産黨和人民政府的領導,繼承傳統,開拓創新,與時俱進,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遵守憲法和法律,執行有關政策,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二、全寺住衆均須謹遵佛製教規,戒行清淨,慎防譏嫌,自重自尊,威儀整肅。
叁、全寺住衆均應忠于職守,盡職盡責,愛護常住物,如護眼中珠,任勞任怨,廉潔正派,互相關心,以寺爲家,勤修叁學,恪遵六和。
四、全寺住衆必須如法如律堅持朝暮課誦,二時齋供,朔望禮祖。
五、全寺住衆必須尊師重教,恭敬耆德,服從住持安排,遵守本堂秩序和規章製度。
六、全寺住衆不得挑撥是非,出口相罵,拉幫結派,破和合衆,不搞迷信活動。
七、全寺住衆必須用功辦道,弘法利生,精進修學,莊嚴國土,利樂有情,熱心參與社會慈善福利公益活動。
八、全寺住衆必須保持寺院莊嚴,環境清淨,寮房整潔,愛護寺院花草樹木,保護寺院文物財産,注意防火防盜。
附:住持者乃安住于世界以保持佛法,又爲一寺之主。故本堂住持當克已奉公,盡心爲道,維護常住,以身作則,領衆熏修,作同住大衆之楷模,護法居士之依止。遵規守戒,一視同仁,共住大衆,各宜珍重!
池店福海堂常住訂
佛元二五四九年
農曆十二月初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