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的說他是不滿現實者。到後期,這些學術派系的領導者;給予取名爲「印度社會學的革命學派」,這是早期的學派形態,而後慢慢演變爲宗教形態。也就是佛教源自于釋迦牟尼佛所創立起的學派。事實上,就是佛陀所創立起的教,我們稱爲「佛教」。這是教的緣起。
我們也知道,釋迦牟尼佛以悉達多太子的身份出家後,曾參訪許多善知識,也曾在現實生活中,非常刻苦的修行。以他貴爲太子身,而能完全舍棄其嬌生慣養的生活,去體驗人生,發現人生,在現實生活中,得到很多的知識、經驗,而後在修養的過程中加以實際體驗。這一切完成後,釋迦牟尼佛在世,講經說法四十九年的曆程,是「佛教」中「佛法」的緣起。
佛教與佛法來到中國之後,跟原來的佛教已經有很大的差別。我們翻開佛經,往往說佛陀來到這個世界,是爲一大事因緣而來。但什麼是「一大事因緣」呢?-生跟死的問題。可能各位會說:「您少談兩個字-病、老。」其實病、老還是屬于生,所以真正說起來,只有生、死的問題。佛教到達中國後,早在唐宋時期,佛教最興盛,也是佛法在中國傳布最廣的時代。除了有宗教形態外,還應用佛法使衆生得到利益,幫助人去面對人生,化解煩惱,得以自主、自在。所謂化解煩惱得自在,就是「解脫」,可是有很多人誤會,把解脫當成死,就像把「涅槃」誤會成死一樣。解脫、涅槃都不是死,以「解脫」來看,就關系到佛教與佛法。
「解脫」于佛教的精神,強調人來到這世界,是依于你自己過去所造作的好、壞、善、惡行爲所完成的結果,這種結果稱之爲「業」。比如讀書人的「學業」;從事某種工作稱「職業」;從事某商業行爲稱「商業」,這些業,就是造作行爲完成的現象。依其行爲有好的稱爲「善」,不好的稱爲「惡」;所謂「善業」、「惡業」,是以宗教方式去看的。
佛教中有四句偈語:「諸惡莫作,衆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因此這是「佛教」而不是「佛法」。所以我們談業、因果、報應、善惡、功德,甚至宗教裏的儀式都是屬于「教」。但我們往往把「法」的一面和「教」通通放在一起,認爲這就是佛教,也是佛法。這樣的認知,多少還是有所偏差,但我不能說完全錯誤。因爲業是依于人的身、口、意,造作一切行爲後,得到的結果來肯定它的好、壞,但是在行爲中卻不一定是好或不好。例如若幹行爲,可能起先看起來不好,可是結果卻是好;也有的表面看起來好,但結果並不好。所以行爲的中間與行爲的結果是不盡相同的。爲什麼這麼說?因爲依于業而言,那是屬于佛教的一種認知;若以佛法而言,就要以「道」來說。
所以佛教說有業,可是也必須有道。如何來化解業,所談的就是道理方法,也就是佛陀所說的「戒、定、慧」叁學,若說人有貪、瞋、癡,這是人的根本問題。以教的觀點來看,分別有好、壞,有善、惡;若以道的修養來看,人本來就會如此,只是佛陀提出道理方法幫助我們,如何去面對人的本質問題,因此有戒、定、慧之說,這些都是屬于法的範疇,也稱之爲「道」。
剛才談到菩薩法,只要發起菩提心,就可稱爲「菩薩」,這裏面就有教,也有
道。「道」是依法而說。所以在佛教中很少談到道的問題,是爲了避免與中國道教的「道」混爲一談。所以通常在佛教只說有教、有法。事實上我們不可以把「道」歸之于道教的「道」;同樣如佛教之寺院的「寺」,也不能說是佛教的專利,爲什麼?
「寺」,在中國最早的寺廟是白馬寺,可是裏面住的並非出家人,供的也不是佛像。最早的白馬寺,就像我們現在所說的大使館(外國使節下榻之處)就叫做「寺」。可是我們不用這種方式去看,反而把白馬寺說是天竺之攝摩騰、竺法蘭二僧用白馬載經運到我國寺內。這是另一種說法,我們不可混淆,此種說法好像涉及到寺,就是佛教的專利,並不是正確的說法。
其次我們看另一個名詞「外道」,似乎只要一提到外道,我們都會聯想到那是不好的。所謂「旁門左道」,或「邪魔外道」都用這類名詞去說,同樣也是錯誤的說法。外道,不只是宗教,假使在學術修養上,不同于你這一道,在你這道之外的他道都叫「外道」。即使佛教,以十大學派爲例,狹義的來說,若是修學叁論者而言,則修學其他學派的也算是外道,但這並不表示說:「不都是佛陀說的,怎麼說是外道呢?」那是你把「外道」這名詞分成正與偏邪了。
就像我在南部,大都與本省籍的學佛叁寶弟子相處。有時,有人說我是外省人,其實這名詞並沒有什麼不好聽。若以籍貫來說,我是湖南人,當然不是臺灣省人,是臺灣省以外省份的人。我們再縮小一點,講本地人、本鄉人、鄉親,「鄉」亦是很小的地方,外鄉人、外地人不都是「外」嗎?我們看到外國人,都叫「老外」,難道凡是「外」的都不好?那還有一個名詞-外公、外婆,這也是不好嗎?所以不能以這方式來看。
至于談到業與道,我們必須先認識什麼是業?剛才已說過業是如何形成的。可是「業」又是誰教我們造作的?這種造作行爲是誰教我們去做的?是不是冥冥之間有人指使你,或者有個神,或是什麼神秘的力量?以佛教的觀點談業,不是別人,這種造作是你自己身體、言語、思想的造作行爲。所以說身、口、意是造作的工具,其過程很難辨別好、壞、善、惡,真正要確定它是在行爲完成後,如果做完後是好的稱之爲「善業」;反之稱爲「惡業」。還有一種好、壞、善、惡分不清楚,難以界定歸類的叫「無記業」。它之所以難分辨,比如這種行爲若說它好,也不見得好;說它不好,其實也有好的地方。事實上這一切所做,沒有別人教,都是自己;即使在現實中,若推托說是某人要我做的,可是冷靜想想:「他要我做,我可不可以不做呢?」你應有自主能力。所以在佛法中談「我」,不只是個人的樣子而已。
在人的立場,「我」、「自我」是主宰者。我們常說:「這個人自我意識太強,自以爲是……等。」總離不開自己,也就是那個「我」。所以業的本身是「我」去完成的,只是我們很難確定。明知是自己去做,可是爲什麼有人知道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爲什麼有人明知道不可以做,還是要去做,這是什麼力量驅使?尤其常聽人談到這個人業障很重,那個人福報很大。
有時,也有人問我:「師父,我的業障那麼重,該怎麼辦?」往往遇到這種情形,我會問他:「你所謂的業,究竟是善業太重或是惡業太重?」一般人會說:「當然是惡業。」就把業歸之于不好,好像業中沒有好的。也就因爲這種誤解,動不動就指責說:「你看,又再造業了。」就是意味你又在做不好的事。另一方面來看,那些善心人士從事社會慈善事業,社會公益事業的一份善心,其實也是在造業,只是他們造的是好的業,善的業。我們一般只要談到業,就認定都不是好的,所以我才要問他:「你認爲業障太重,究竟好還是不好﹖」一旦這麼提醒,讓他想到並不都是惡業,還是有善業。這些就是只知道「教」,不知道「法」的例子。
爲什麼我要這麼強調、分別「教」和「法」?佛陀在世,以他四十九年所說的那麼多的道理、方法,如果我們只把它當成是一種宗教的形態的話,那就像初一、十五去寺院拜拜、上香、做法事,然後跪著誦誦經,再不然就虔誠恭敬地拜拜經,但是這些都是儀式上的行爲,都是屬于宗教的形態,那不是佛陀對我們所真正希望的。
經典裏有太多的道理方法,如果我們不能從中去理解它的道理,照著它的方法運用在我們現實中的話,結果就會變成「教歸教、法歸法」。往往學佛多少年後,把現實生活當成敵人,佛教當武器。比如做錯事後,跪在佛前忏悔,忏悔完了就認爲:「釋迦牟尼佛原諒我所做的一切,您會去負責任的,跟我沒有關系了!」
如此以宗教精神的寄托來講,的確可以暫時緩和一下,但不能根本解決問題。因爲你自己做的,還是需要你自己去承受。不可能自己做好的,自己就擁有它;做不好的,就歸之于別人或者幹脆交給佛菩薩,那是不可能的。尤其某些學佛者,往往只落在祈求,把希望、理想擺在遙遠的未來的層次上,這話怎麼說呢?
現在流行說:「這世界太苦,我們趕快到西方極樂世界吧!」聽起來沒有錯,但思考一下,這世界太苦,你爲什麼來到這世界﹖你要到西方極樂世界,憑什麼去﹖這一來一去,你若只是把希望擺在一個遙遠的未來,而不管自己爲何會來這世界受苦?又如何到極樂世界不受苦?而且是處在一個只有樂,沒有苦的世界。
我們常說:「念佛求往生西方極樂世界」聽起來像是有了佛教的雛型,只是你有所求,有所希望,請問怎麼去﹖就必須要有「法」,沒有道理、方法,你怎麼去﹖所以我提到一個例證,目前臺灣移民到國外的案例非常多,若想移民到美國,美國方面所提出的條件、要求,你都做不到的話,能去嗎﹖這說明我們一般以念佛求往生西方極樂世界,總認爲一句佛號「南無阿彌陀佛」,就保證一定可往生西方極樂世界,不是那麼簡單。
佛陀教化衆生,不只是用這種方法(法門),更何況還有其他的方法,即使是這麼一個方法,也不是那麼簡單。我們知道,阿彌陀佛四十八願度衆生,是有其條件、要求與方法,你都要照著做,才能去西方極樂世界,這一切並非是無條件的。我並不是反對修持淨土法門,在座很多人都知道,雖然我是學禅的,說不定也看過我寫的「彌陀淨土簡易修行法門」,這就證明我不是反對修淨土法門。
佛法有八萬四千法門,都是針對每個人不同的興趣、條件,而以不同的方法修行。我只是提到在一個宗教形態下,必須要具備它的道理、方法,才能讓人得到真正的利益。
舉個例子,「煩惱」人人都有,身心不安就是煩惱的樣子。甚至有人問我:「師父,我有這麼多的煩惱,怎麼辦﹖你可否告訴我一個消除煩惱的方法。」我剛說過,一切的業是我們自己所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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