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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自我▪P4

  ..續本文上一頁執著,不以強烈的自我意識面對人、事。這要靠平常于「我」的行爲真修實養,修行是修自我的行爲。

   禅門裏說「明心見性」。「明心」的「心」就是「我」,「見性」是能見佛性。「見」還有另一種涵義,即顯現的「現」。也就是說,如果于自己的「我」能夠明明了了,並如此地終其一生,最後佛性自然也就顯現了。

     經典中常有「佛性如明珠」的譬喻。這個譬喻的關鍵在于佛法,不是明珠,明珠只是個物質體。可是,既然佛性有如明珠,何以佛性不能顯現?因爲無始以來所造作的業太多,猶如汙垢覆蓋了明珠。

   如果說,明珠是佛性,汙垢是業,只說對了一半。汙垢的確是業,但明珠非佛性,明珠的光澤才是佛性,由于髒汙掩蓋了明珠的光澤,所以佛性不得顯現,否則如果只是個珠子被髒汙覆蓋,與自己何幹?佛性的本質、本體是「空相」,不是物質體,可空相不表示什麼都沒有,空要從「有」去發現它本質、本體的究竟。

   明珠,于佛性而言,指明珠的光澤。但爲什麼以明珠的光澤形容智慧?如果沒有光,就看不見,將陷于無明、迷惑、煩惱之中。光澤顯現了,才明明了了、清清楚楚,覺悟之性由之顯現,而佛性也就是覺悟之性。

   欲明心見性,須從自我著手,首先要做到冷靜、客觀。如果過于理智,不妨多增加些感性,太過感性,就增加些理性,但不是像世俗所說:在感性、理性中間找個平衡點。天底下沒有這樣的道理,感性、理性之間像翹翹板,其間不可能有平衡點,即使是翹翹板的中間,也不過是個立足點而已。

   人往往在某種環境下偏于感性或理性,因此佛法提醒在這時刻好好的調適自己,調整偏執,這就是修行。每一個人的「我」必然要與現實世界的人或事打交道,難免發生一連串的問題,有好的也有不好的,所以要調適「我」。

   欲明心見性,須「修心養性」,依以上所談的方法去實踐,不論是波羅蜜法或戒定慧、或五戒,從這些方法中修行,但不能就此當作法門來修。數百年來,佛門中一直有個「某某大德一輩子就修一部金剛經或其他某部經典」的強調之說,似乎抓住了一部經典,終日誦念、讀想、思考,以至于注解,就是修行的法門了。其實,所謂的法門,先要從它的意義上了解:「門」是個障礙,想要打開它,看見裏面的真實面目,一定要有方法,這些方法就是佛法平時提到的一些重點,慢慢地學習它,自然可以愈來愈熟習運用;不過,要從身口意著手,才能形成修養。即使是個保險櫃的號碼鎖,都有它左轉幾圈、右轉幾圈的方法,方法就是知識經驗,靠平常慢慢累積,不只有經典上說的才是。

   世間的知識經驗,或佛陀說的、經典裏記載的知識經驗,都只是「智」而已,善用使之發揮成爲力量,達到利益性的結果,從而顯現的「慧」才是佛法。所謂離苦得樂,不是逃避苦、害怕苦、拒絕苦;真正的解決之道是面對苦,最後能不以爲苦,並化解苦。就像家庭派對或機關團體開舞會:事前的准備,興致勃勃;舞會中,得意忘形、樂在其中;舞會結束、樂完了,接著就是苦。舞會中吃的、喝的、場地布置的,都在短暫的快樂過後結束了,賓客離去、只剩主人慢慢的處理善後。

   不錯,它的過程是十足的樂,但整體來說卻「苦多于樂」。樂,很快就過了,剩下的是更多的苦。甚而事後如果聽到參加的人說:「哎,這舞會什麼都好,就是某些地方不理想……。」聽到這樣的話,心更苦了,說不定你的心也跟著抱怨起來:「我費了那麼多的心思,還招惹了這樣的結果,真不劃算。」可是,人生本來就是如此!

   人生的生老病死,「生」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從誕生以至到死亡以前,接觸到的一切都是「生」的問題,過程中少不了病與老死,種種現象都是苦。可是難道人生沒有樂嗎?的確,人生不是完全沒有樂,卻是暫短、非永恒的「世間之樂」,而佛法談的樂是恒永常性的「常樂」。

   或許會有人問,如何才能保持處于「沒有苦,只有樂」的狀態?可是佛法不是給個方法,照著去做,就解決問題、一切成辦了。佛教是提出道理方法爲問題作分析,然後化解一連串的問題。如果不能把握這個重點,則學佛到最後,可能一輩子到處尋找法門、勤修法門,卻是不務正業。

   在家學佛者如果不能對自己的事業、工作,應盡的責任、義務,以及權利清清楚楚,生活將大打折扣。所以有的人將多半的時間投注在法門修學上,念佛修淨土、習禅學禅定,或行修密法,精進有余,可惜不務正業,忘了應在身口意上自我修養。又即使在身口意上面下了工夫,可是周遭的人感受如何?如果自認爲這麼做對自己有幫助,對身邊的人有沒有幫助?

   世上有很多夫妻是一個學佛,另一個不學佛;學佛的常挂在嘴邊說佛法有多好多好,可是另一半會說:「佛法好在哪裏?既然學佛這麼好,爲什麼你的脾氣還是那麼壞?習慣還是那麼糟?」可見,修行是修正身口意的行爲,使「不好的」愈來愈少,使身邊的人感受到自己因學佛而變得愈來愈好,這才是真正的好!所以,與其刻意的在言語上告訴他人佛法有多好,倒不如從佛法上老老實實地行修,表現智慧和修養,否則即使說得再多、一再強調佛法好,結果所表現的是一大堆問題,這叫周遭不學佛的人看在眼裏,看你學佛學成這個樣子,等于沒有用。

   開發自我,不是自認爲好就好了;能使身邊的親朋、同事、同學感覺你愈來愈好,進一步還想知道你在哪裏學佛、學些什麼?怎麼會變得愈來愈好?甚至想主動找你學佛,才是以修養影響了別人,這比口沫橫飛說一大堆還管用。這種修養從何而來呢?從修行上逐漸累積而來!別以爲這麼說好像是爲了表現給別人看,裝模作樣只是一時的,只能維持很短的時間,真正的修養卻可以隨時隨處表現無礙,即使在人事共處上遭遇考驗,也都能表現出智慧,所以真正的修養是沒辦法誇張、吹牛的,因此我曾說世界上有幾件事永遠騙不了人:一者是財富,你有多少財富?再者是修養,你的修養有多少?第叁個就是智慧。這叁者,騙得了自己,騙不了別人。

   不過,話再說回來,我對吹牛皮的人從不戳穿他,因爲吹牛說出的話如果能夠長久地維持繼續,也是一件了不起的事,同時這也是對自我的一種認識。如果一個人說他「有錢」,他能不能做到經常維持「有錢」,甚至愈來愈有錢?有的人沒有過出國的經驗,聽別人談異國見聞也憑著平常從媒體或書本中得來的一知半解和別人聊得天花亂墜,甚至吹起牛來,說:「這個世界我早就走遍了!」其實那個地方他從沒有去過,他不過是看了介紹當地的節目,或曾經對著這一類的書本神遊。

   記得有一次我在談話中提到自己早期曾到美國、在黃石公園遊了七天還沒有玩遍,對方由于不曾去過美國,不了解黃石公園的情況,所以只聽到「公園」兩個字,就以一般公園的大小作揣測,馬上說:「這表示你沒去過美國,哪有黃石公園玩七天還玩不遍的?」事實上,不論是哪一個國家的公園,隨便提出一個來,都沒辦法拿自家後花園或前庭院子的範圍與之相比擬,更何況是所謂的國家公園?!這剛好也說明了自身不具備這些知識經驗。

   知識經驗,須從修行中完成修養,才能成爲智慧,否則將是佛法中所謂的所知障,而「所知」之所以成爲障礙,就是因爲「所知」不完整,所以學佛行修要求解行並重。

   「解」就是知見,指知識經驗;「行」是將知識經驗付諸實行,于現實生活中認識、了解、體會、發現。可是,誰去認識、去了解?是誰要體會、發現?當然是學佛者的那個「我」!所以說學佛修行永遠是自己的事。但有的人盡要求別人是佛菩薩,自己卻不在乎當個衆生。他們對別人要求完美,挑剔別人:「你是個學佛的人還這樣子……,你看你這個出家人一點修養都沒有。」卻不反行要求自己,甯願停留原地當個衆生。

   學佛是爲自己,可是人都難免犯這種毛病,所以佛教才提醒「返照」。要學佛的人在看見別人缺點的時刻,反過來照見自己。有時候一件事處理得不理想,旁人會批評主事者笨,可是如果讓這個批評別人笨的旁觀者處理,結果又如何?說不定更糟糕,說不定他自己比別人還更笨。學佛是爲了自己,直待自己具備了修養,則可以依這份修養適時地幫助別人,所以先要從自己的身口意著手,慢慢調理以成爲修養。

   所謂言教不如身教,平常不一定要用言語去對別人說些什麼,身體的行爲卻可以影響他人。當然,除此若還能加上言語的表現會更好,但是否真能更好,關鍵在于內心的意念。意念不經調理,身口必然隨之起變化、生作用;意念調理得愈好,身口的表現才愈理想。

   意念,從每一個人的「我」,也就是所謂的「心」而來。心,是主宰,主宰者是否能達到「好」,關系到平時從知識經驗中的了解體會,是否從中發現了自己,認識了自己?這就是學佛修行!有了修行、具備了修養,才可以肯定是在「辦道」。修行的目的,在于成就覺悟之道,而人之所以造業,是因爲自身所具備的知識經驗不夠,依自我意識我行我素,不調理自己、改變自己,使自己愈來愈好。又由于將自己的「我」放在別人身上,所以經常衍生問題。因此如果平常遇到了一些看起來不是自己造成的問題、卻夾在中間蒙受傷害時,不要有所埋怨,還是要多想想:如果已經做得很好了,是不是還有缺點?能夠這麼時時要求自己趨向完美,自然可以慢慢變得有修養、有智慧,相反的,如果沒有這些工夫,就不可能達到完美,這也是作什麼因、得什麼果的必然現象。

   只談因果報應,讓人擔心、害怕、恐怖,感覺日子愈來愈不好過,所以知道了這些道理以後就該時時警惕自己:要種「好」的「因」,以期盼將來得到「好」的「果」。人的世界有太多的約束,彷如大大小小的框框將自己框在裏面不得自在。而學佛就是希望將這些束縛的框框逐一解脫,所以千萬不要搞錯了學佛的方向,在行向解脫之余又找個法門、設個框框,將自己框起來。所以我常說學佛如果愈學愈平靜、安詳、快樂,就表示學對了。如果未學佛以前本來很好,學了佛反而不自在,表示學錯了方向。

   之所以要開拓自我,是爲了要開發自己的潛力。潛力的獲得,有道理方法,但不能搞錯方向,所以學佛者要特別注意,學佛是修養自己,不是修理別人。有些人稍懂一些佛法,就拿佛法挑剔別人,其實真正有修養的人看見別人的缺點時,一定反過來看看自己是否也有相同的缺點,絕不是希望別人當佛菩薩,自己永遠當衆生。

   所謂「心」爲主宰,也就是「我」在主宰,因此于一切的行爲,好的是自己,不好的還是自己,所以說造作是一種行爲,可以成業,也可以修行成道;即使是「道」,仍不離于「行爲」,還是一種行爲。既然如此,同樣是行爲,爲什麼要造業,而不行道呢?現實生活中,一切關系人與事者,不論是事業、工作,或各階層的環境,處處可以修養「我」、發現「我」,處處有佛法;一旦發現了法在哪裏,「我」就有調適的機會!

   所謂的覺悟,不是心灰意懶,不是像有的人自以爲看透了,所以別人問他爲什麼學佛時,他回答:「唉,這個世間我已經看透了。」他真的看透了嗎?世間是看不透的!舉個簡單的例子來說,臺灣有很多佛像的製造都不錯,所完成的佛像十分莊嚴,令人見了心生歡喜,可是我們未必看透了什麼,反倒是製造佛像的人是否具備佛教正信的觀念才是關鍵,否則有的製造佛像的人在佛像後面挖個洞,放進蠍子、野蜂、蜈蚣之類的五毒,再封起來,表面上如何看得透?看透的,只是表面上的金身,其實內裏一塌糊塗,怎麼也洞悉不了。不過,也有荒謬的供奉者主動要求放進這些東西,認爲如此才靈感。佛家講求清淨,放進了這些東西,豈不是希望凶惡、狠毒?所以說,人要看透實在很難。

   又有的人擁有一口整齊潔白的牙齒,可是那一口漂亮的牙齒可能是付假牙,所以說人不可能事事看得透,何況人生中的「財、色、名、食、睡」五欲不是看不看得透的問題,而是能不能做到不貪欲的問題;于欲,能不貪就很不錯了。學佛須懂得如何把握,由貪欲而少欲,然後清淨欲;從貪欲慢慢學習以至少貪一些,最後做到不貪,這就是修行。

   修行,絕不可能一下子就看透了、可以不在乎了。即使只是尋常的叁餐吃飯,看到某一道菜似乎很好吃都不免要多夾幾次菜,但這也是貪的現象,只求自己的喜歡與滿足就是貪!自己喜歡的,難道別人不喜歡嗎?如果自己喜歡、別人也喜歡,卻不在乎別人,終將造成傷害。所以我一再提醒,學佛的大前提在于「不要傷害別人,自己也不要受到傷害。」因此最後要送給大家兩句意義相當的話,不妨從現實生活中去實踐──自己活得快樂一點,但也不要讓別人不快樂。

  91年11月28日新加坡演講

  

《開發自我》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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