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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解脫 叁乘根本戒概述上 在家篇▪P23

  ..續本文上一頁基礎上的,應已看到你已因畏懼無常而精進修行。如果你還想回去給家裏的子女做很多安排和打算,以及照顧,但是他們或許在這時正希望你能在外面居住,好讓他們減少麻煩,也許對子女有很深的眷念,但幾年之後你們終將訣別。在你去世後,他們最多還能想念你兩、叁年,在這段時間裏還能拿出一些錢爲你念些經咒,之後便仿佛你從未曾出現過一樣,忙于他們自己的子女、工作上去了。因此如果真的想爲自己的子女好,則應該讓他們趕快學佛、出家,遠離輪回、去追求解脫。另外,現在每天堅持念誦叁萬金剛薩埵心咒的老年人在今年極樂法會之前可以聽聞《極樂捷徑》的修法儀軌講解,若現在不念,即使是99歲的老太太到時也無緣聽講,那時不必說“堪布慈悲,請方便開許”,若要慈悲即是現在要求你們精進祈禱、念誦、修行。

  小孩子們尚在學“a、o、e……”,“嘎、卡……”等呀呀學語的啓蒙階段,父母們應嚴加管教,如果放縱他們貪玩的天性,等他們長大時便一無所長,連生存都成了問題。

  我們從遙遠的他鄉來到這裏,如果每天仍是想改善吃穿,睡得多一點,只是在高興的時候去聽聽法、背背書,則每天連吃碗飯都是在吃老本,沒有積累新的福報。在學院我們就象一個大旅店的旅客,終有一天要各奔東西,希望大家珍重。

  有皈依心、悲心想對上師報恩德的佛弟子,現在應該發心盡量地把自己所學的佛法傳授給有緣的衆生,弘法利生並非一開始時就要面對十方的衆生傳講九乘的佛法,可以從一點一滴做起。現在只要大家共同努力,盡己所能,從弘揚最需要的戒律和共同四加行開始做起,就能使大衆産生真正的皈依心、出離心等,釋迦牟尼佛、蓮花生大師都曾教誡道:閉關修行九年,不如轉一次*輪的功德大。尤其出家僧人,身爲僧團中的一員,更應荷負起這個重擔,以斷除煩惱、弘法利生爲自己的終生使命。

  居士對出家僧人作供養時,應有清淨的信心,供養之後,財物已屬于出家僧人,同時供養的功德也已得到了,這時若以爲供養了財物而自己的身份便非同一般,可淩駕于出家僧人或其余居士之上。如此原先的供養便已轉成了毒藥,反而成了增長自己煩惱,導向惡趣的因了,其實遠不如不做這樣的供養爲好。

  因此趁現在還自在之時大家應精進求戒,多積累善業,多忏悔罪障。謹述偈曰:

  銘記教誨,以戒爲師,

  恭敬學處,如護心目,

  正知正念,受持弘揚,

  興盛佛法,佛子天職。

  附:戒律背誦資料

  一、別解脫戒犯戒之共通五緣:

  1. 已受戒,獲得了戒體,並且未曾以覆藏心犯根本戒;

  2. 在同一戒品中;

  3. 在同一戒體的相續中;

  4. 非初學者(初學者指佛最初製定戒律時所針對的那個人);

  5. 非癡狂心亂。

  二、別解脫戒四他勝法之不共同犯緣

  ——摘錄自智慧妙《戒律根本論善解日光教海疏》

  一、斷人命(殺生)學處之犯緣:

  (一)基:

  1、人、人胎;2、他人相續命根。

  (二)發心:

  1、對所殺之人確認無誤;2、生起故意並且不間斷的殺害之心。

  (叁)加行:

  1、自作使他;2、勸贊人死。

  (四)究竟:斷人命。

  二、不與取(偷盜)學處之犯緣:

  (一)基:

  1、人;2、他人;3、他人有擁有權、並對擁有權有執之資財;4、價值過量。

  (二)發心:

  1、 想:于基無誤想;

  2、 發心(六條件):

  (1、知是他人資財;2、知是他人未舍資財;3、爲己不與取;4、爲活命緣取;5、作永離主人心;6、不與取之心直到究竟不斷。

  (叁)加行:身口自作教他。

  (四)究竟:作資財究竟屬己想。

  叁、居士邪淫學處之犯緣:

  一、基分四:

  1、 非所應行(妻妾外);2、非支(産門外);3、非處(塔寺等);4、非時(齋期等)。

  二、發心分叁:

  1、 想;2、煩惱(叁毒隨一);3、等起(樂欲行諸不淨行)。

  叁、加行(方便):

  1、遠加行;2、次加行;3、近加行。

  四、究竟:以我所執著而與境合,過限、受樂。

  

  四、說上人法學處之犯緣:

  (一)基:

  1、所緣境:

  1)明五聚:⑴人;⑵口能言;⑶知所說義;⑷神智正常;⑸非黃門

  2)爲凡夫身,非爲化身。

  3)是他(她)人。

  1、 所說義:遣除五蓋等世出世之功德。

  (二)發心:

  1、 想:于基想無誤。

  2、 發心:以欺诳他人利益自己而說上人法的發心不斷。。

  (叁)加行:共有五條件:

  1、自己說;2、自己口說;3、與己相關語;4、無錯說、5、言語明顯。

  (四)究竟:他人已理解所說之義。

  根本罪,梵語稱“波羅夷”,有如一個人的頭被砍斷了,再不能恢複,必定死亡,成爲死屍,有覆藏心犯的根本罪,是最嚴重的罪,今生不能與僧衆共住,後世墮入地獄。在《毗奈耶經》中稱他勝罪,他勝的意思,即是應被斷除的所破法(他),已超過(勝)了對治的法。墮焰熱地獄九十二萬一千六百萬年。

  ( 爲功德光最著名弟子,智慧妙等論師主要引用法友論師觀點。)

  

《走向解脫 叁乘根本戒概述上 在家篇》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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