皈依戒之叁所修學處
普巴紮西仁波切
皈依戒叁所修之學處:
第一、皈依佛,應恭敬佛陀聖像。
皈依佛以後,對佛寶的身像乃至零星碎片都應該恭敬供養,以頭頂戴,置于淨處。比如平常不管我們是到寺院禮佛還是在家裏供奉佛像,都要淨觀爲真正的佛來做供養頂禮。如果在外面看見地上有佛像,就要將他恭敬地放在幹淨之處,絕不能踩在腳下,甚至跨過去等等。這些都是不如法的行爲。所以首先一定要恭敬佛像。
第二、皈依法,應恭敬一切文字。
我等導師釋迦牟尼佛所傳講的一切法都記載在文字上,所以要恭敬文字。我們現前身邊都有很多經書,對這些經書應該要恭敬,不要放在腳邊、墊子等低處,應該要放在高處。
我等大恩根本上師喇嘛仁波切的上師昌根阿瑞仁波切極其尊敬文字,甚至連帶有文字的鈔票都不亂放,這些都是祖師大德爲我們後代弟子的示現,提醒我們一定要把戒律落實在實實在在的生活之中。
第叁、皈依僧,要恭敬一切僧衆。
僧衆是佛陀教法的踐行者,我們理應恭敬。當然所謂的“恭敬”並非無論何時何地,見到僧人都必須頂禮,而是指不應說出家人的過失。
有時候凡夫由于煩惱習氣沈重的緣故,總愛講一些僧人的過失,喜歡說這個出家人不如法,那個出家人不如法等等。其實,在你說這些話的時候,你的行爲已經不如法了。細致觀待,在你講解他人過失之時,你能得到什麼呢?除了罪業恐怕什麼都得不到。因此從今天開始,無論是什麼樣的僧人,我們都應該以平等心、恭敬心去觀待,絕不能誹謗,講解他人過失。
上述叁所修是皈依之後要做到的,平時要常常對照自己的行爲,看看自己做得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