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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慈善的理念與實踐(心慧法師)

  佛教慈善的理念與實踐

  心慧法師

  理念如何實踐

  佛陀慈悲喜舍之精神理念,不單只是宗教弘法,還要實踐福利事業,積極地參與社會事務等。但任何事業的成功,是建基于豐富的知識與技能,何況慈善事業,是那麼廣大無限,豈可缺乏學問上的修養?

  近年來,社會上亦不斷提出終身學習,很多人以爲知識學問與學佛無關,特別是出家人,生死事大,用功修行才是本分,何必將寶貴時光,消耗于經書俗典?殊不知人不學,不知理;既然事理不分,真僞莫辨,將何以勝大任?是以基于大慈、大悲、大喜,大舍精神理念,而願意獻身于佛教事業的菩薩行者,不但要精通佛理,發掘內在的智慧,還要研究世間一般學問,充實多方面的知識。故「菩薩求法,當于五明處求。」五明是甚麼?五明是指聲明,醫方明,工巧明,因明,與內明。

  聲明,指文字學,音韻學,音樂等,包括世界各地語言與文字等學問。菩薩行者精通聲明學,除了懂得各地語言文字,作爲溝通思想,傳遞真理的橋梁,利用語言文字來傳播佛法,使世界各地民族有機會接觸,從而獲得佛教真理的啓迪與受用。工巧明,是指科學,及一切藝術創作,和工業發明等。醫方明,是醫學,藥劑學,生理,衛生,解剖,和營養等學問。因明,是論理學、知識論,以及一切法律辯證法等。至于內明,則包括宗教學,心理學,哲學等。在佛學來說:內明,應該是指佛教內部的典籍,不單只是專門研究衆生內在生命與心性的學問,亦是佛陀教化五乘衆生的教學原理與方法,也就是菩薩行者要精通、要弘傳、要實習教、理、行、果。

  一個實踐慈善理念的菩薩行者,無論是在家還是出家,必須要學習五明,以內明爲主,亦以內明爲教學原理爲基本功能;以聲明爲傳播真理的工具,以及其他的工巧明、醫方明、與因明爲副業、爲輔助;令自己以豐富的學問,和多方面的知識技能,作爲擴展佛教福利事業的基礎。否則,不學無術,實難參與佛教慈善事業的工作。

  實踐上的技巧

  佛教利益衆生的事業是從多方面的,凡是對于大衆有利益事情,都可以因應環境不同而實施,怎麼樣才能夠令社會大衆,樂意接受佛法呢?這就關乎于技巧上的問題。

  實踐上的技巧,佛教有四種特殊的方法,那就是:布施、愛語、利行、和同事。因爲,在弘法過程中,可能遇到生活困苦無依的人,就必須先施以財物的救濟(布施),然後教之以佛法;否則,空談佛法,如何充饑?遇到精神痛苦而需要柔言安慰的人時,又非要說些令其歡喜的話語言,精神上之慰籍(愛語),先加以安慰,然後爲說佛法。有些時候,也許對方是貪小便宜的人,那就要自我先吃虧一點,身口意行爲上皆以利他爲主。所謂:以身作則,才可以使到對方感動,從而接受教化(利行)。特別是對方是一位商人,你卻以文學家的身份出現,那簡直是話不投機;又或者對方是一個崇拜物質的科學家.而你卻大談精神文明,豈非是對牛彈琴?所以,一個弘法工作者,必須要具有多方面的智識與技巧,在有需要的時候,可以同等的身份出現,或設辦法與之「同事」,這樣,自然消取彼此的隔膜,使對方在不知不覺間,受到你的潛移默化,從而走上學佛之道。

  基于這點,大乘菩薩行者所應該做的事太多了。不但要從事社會慈善工作,而且爲了使知識分子認識佛教,以及接受佛教真理的啓示,更加要不斷充實自己。

  《瑜伽師地論》:“畧說工業,所有妙智,謂營農工業、商估工業、書算計度、數印工業、營造工業、生成工業、防邦工業、和合工業、成熟工業、音樂工業,…”又說:「雲何醫方明,當知此明,畧有四種,謂于病相善巧,于病因善巧,于已生病,斷滅善巧,于已斷病,複更不生,方便善巧。」從上文可知,這不是說大乘菩薩行者,不但要建設醫院,做醫生,還要醫術精明呢!對于士農工商各行各業,都要學習和了解嗎?至于釋迦牟尼佛的本身,就是一位教育家、哲學家、慈善家、以及政治家,而且是一位無上大醫王。

  所以,一個大乘菩薩行者,除了本著慈悲喜舍的精神理念來弘揚佛法,利益衆生外,必須學習五明,實行四攝;以五明學的知識技能作爲弘法事業的基礎,以四攝法作爲實踐慈善理念的技巧與方便。

  從責任中實踐

  在弘法過程中勸導信徒們要“發心”,很少要求擔當“責任”,不知道責任的重要。所謂發心容易持久難,而不能堅持自己的發心,應該把發心所做的一切,看做是自己理所當然、必需承擔之一種責任。平常認爲發心是一種義務,于是開心就發心,不開心就不發心,這是一種流弊;現在,我要在“發心”後面加上兩個字“責任”,因爲發心就蘊藏著責任。“弘法是家務,利生爲事業。”家務也好,事業也好,都是大乘菩薩行者之責任,所以,慈善事業是實踐我們的理想,當然應該負擔的責任。什麼叫做責任?

  (一)責任是利他的行爲

  “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責任是利他的行爲,是大乘菩薩行者的責任。

  (二)責任是行者之本份

  大乘菩薩行者應該爲佛教、爲社會、爲衆生負擔責任。爲什麼呢?因爲我們是佛弟子,是學習佛陀的言行,行菩薩道?佛教的存亡繼絕,就是佛弟子的責任。

  (叁)責任是行者之義務

  我們是佛弟子的代表,亦可以包括全人類;責任,是指人類應有的責任。各有其應盡的責任。也唯有盡了責任之後,才有做人的意義與價值,才能建立人格,維持人性的尊嚴。

  當知,人是家庭的細胞,家庭是社會的命脈,社會是國家的成員,國家又是世界的單位,我們所生活的社會是否幸福,安甯,全在乎于:組織世界最基層的人類,是否能夠負起做人的責任而定。所以身爲佛弟子,不但要對自己負責,還要對家庭、社會、國家,甚至全世界,全人類負責。而身爲出家人,除了負起做人的責任以外,還要負起出家人應有的責任,可謂任重而道遠。

  大乘菩薩行者爲了接觸各階層人士,雖然從事各行各業的發展,但其最終目的,是在于淨化人心,改善社會,福利群衆。是以在一般來說:佛教事業,大多數都是從事文化教育,以及慈善事業等工作。因爲文化教育事業,可以直接淨化人心,改善社會;而慈善工作,更可以直接救濟衆生,福利社會。今日社會之所以混亂不堪,道德淪亡,完全是由于人心之不自覺。我們只要留心時事,就不難發現國與國之間,充滿矛盾與沖突,人與人之間卻隱藏著很多不協調的因素——貪瞋癡叁毒;致使人性沈淪,而社會罪惡日增。佛教慈善的理念展開,目的欲想改善社會,淨化人心,非運用佛陀的真理來促進人性的自覺,以佛陀慈悲喜舍的精神道德生活,來清除人心中貪瞋癡的毒素不可。

  今日社會,由于科學無法發展人類精神文明,而又過份寵愛物質,結果,何只人類心靈空虛,精神彷徨,已經打破曆史記錄;同時導致人欲泛濫,戰禍頻生。我們回首沈思,這些不幸,何以不發生于遙遠的原始時代,而不斷出現于科學進步的今天?要而言之:就是因爲科學無法發掘人生真理,而過于忽視精神道德修養所致。佛陀親證內在的智慧後,覺悟人生在物質世界中,另有真理生命的存在。這超乎物質的真理生命,就是人類精神界的良知良能,亦即是人人本具的(覺性)佛性。正因爲人的佛性本具,人的佛性平等,所以人與人之間,原是息息相關,物我同體的。故人應該本其良知良能,來激發互愛互助的精神,甚至愛護凡有生命的衆生。

  佛教慈善理念的實踐,可以從釋尊所親證宇宙人生的真理生命,使人開發智慧,了解真理,認識人生,提升自己。同時教導人驅除心中貪瞋癡煩惱的惡毒,鼓勵人過著自他兼利的道德生活,以取消人類互相仇視的心理,拯救社會互相殘殺的危機。以犧牲自己,舍己爲人的精神代替貪心;以忍讓寬恕的胸懷,來溶化內心的瞋恨;以智慧之光,照破愚癡的黑暗,以真理的聖水來灌溉生命的花朵,發揚人性的尊嚴。那麼,我們的人生,該是善良而美好的,真實而覺悟的;社會,應該是互助互愛,共榮共存,而又充滿和諧愉快的。所以說:慈善理念的實踐,直接可以淨化人心,改善社會。

  至于佛教慈善工作實踐,直接濟世益群,福利社會,那是有目共睹的。例如:佛教診所、醫院、老人院、護老院、護養院、小區中心、幼兒院、小學、中學、大學、佛學研究中心以及臨時赈濟等等慈善工作,不是直接饒益衆生,福利社會嗎?既然直接可以淨化人心,改善社會,又濟世益群,福利社會,這些是佛教慈善理念事業的發展與實踐,是不是對社會有貢獻呢?

  綜上而言:可知佛教並非導人于消極迷信的宗教,佛教徒亦非遊手好閑的分利者,一個實踐大乘佛教精神的菩薩行者,永遠是積極而活躍,繁忙而勞碌的。既要廣學五明以充實自己,又要從事文化教育慈善工作,弘揚佛法,利益衆生;更要深入社會,接觸各階層人物,實行潛移默化。因爲大乘菩薩行者,不但要負擔弘法利生的職責,還要負起時代與社會所給予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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