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于諸佛名號之能現行對治力修持忏罪之理
益西彭措堪布 講授
摘自《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第叁冊
依名號者,謂聽聞受持諸佛名號,諸大佛子所有名號。
依于名號對治罪業,就是聽聞、受持諸佛名號,聽聞、受持諸大菩薩名號。
全知麥彭仁波切在《隨念叁寶經釋》中說:“如來名號,乃是無量福德無盡之源泉,以法性、緣起、大願、叁摩地、善根不可思議之力,成就諸佛名號,在世間顯然是利樂根本。”
漢地晚課念八十八佛拜忏,也是通過念八十八佛名號和禮拜八十八佛來忏除業障。它的根據如下:
《佛說觀藥王藥上二菩薩經》中說:藥上菩薩宣說了過去五十叁佛名號之後,默然而住。當時行者在定中見到過去七佛世尊毗婆屍佛贊歎說:“善哉!善哉!善男子,你所說的這五十叁佛,是過去長久安住于娑婆世界成熟衆生而般涅槃的。如果有善男子、善女人以及其余一切衆生,聽到這五十叁佛的名號,其人于百千萬億阿僧祇劫不墮惡道。如果有人能稱念五十叁佛名號,生生之處常能值遇十方諸佛。如果有人能至心敬禮五十叁佛,除滅四重罪、五無間罪及誹謗方等經典的罪業,都得清淨。以諸佛本願的緣故,念念之中即能除滅如上諸罪。””
由這段經文可知,聽聞、受持五十叁佛名號以及至心敬禮五十叁佛,具有除滅罪業的巨大力量。即使犯下殺盜淫妄四重罪、五無間罪以及誹謗大乘經典等重罪,通過至心敬禮五十叁佛也都能除滅。
再說受持叁十五佛名號、依佛忏悔的功德:
《佛說決定毗尼經》中說:“若有菩薩,成就五無間罪,犯于女人,或犯男子,或故犯塔犯僧,如是等余犯,菩薩應于叁十五佛前,所犯重罪,晝夜獨處,至心忏悔……。菩薩如是觀此叁十五佛,如在目前;思惟如來所有功德,應作如是清淨忏悔。菩薩若能淨此罪已,爾時諸佛爲其現身,爲度衆生亦說種種諸行,成就愚惑諸衆生故。”
受持藥師佛名號恭敬供養的功德:《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德經》說:“複次、曼殊室利!若有淨信善男子、善女人等,乃至盡形不事余天,唯當一心,歸佛法僧,受持禁戒:若五戒、十戒,菩薩四百戒、苾刍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五百戒。于所受中或有毀犯,怖墮惡趣,若能專念彼佛名號,恭敬供養者,必定不受叁惡趣生。”按經中所說,受菩薩戒和別解脫戒之後,有所毀犯,如果能專念藥師佛名號恭敬供養,決定不轉生叁惡趣。
聽聞受持觀音菩薩名號的功德:《法華經》說:“佛告無盡意菩薩:“善男子,若有無量百千萬億衆生,受諸苦惱,聞是觀世音菩薩,一心稱名,觀世音菩薩,即是觀其音聲,即得解脫。””
受持地藏菩薩名號及歸敬供養地藏菩薩的功德:《地藏十輪經》說:“隨所在處,若諸有情,貪嗔癡等皆猛利故,造作殺生、或不與取、或欲邪行、或虛诳語、或粗惡語、或離間語、或雜穢語、或貪、或嗔、或複邪見、十惡業道,有能至心稱名念誦歸敬供養地藏菩薩摩诃薩者,一切煩惱悉皆銷滅,遠離十惡,成就十善,于諸衆生起慈悲心及利益心。”所以,如果能至心稱名念誦歸敬供養地藏菩薩,造作十惡業道罪業,可以無余消滅。
下面引公案證明:
清朝有一個吳毛,是青陽吳氏的仆人,平時持齋念誦佛號,兼修衆善。左良玉的軍兵渡江,吳氏全家都避難走了,只留下吳毛守家。軍兵來時,吳毛中了七槍死去,等到戰亂安定主人返家,吳毛又蘇醒過來說:“我以宿業,應當七次轉爲豬身,因爲我今生齋戒念佛,以七槍解了怨業,現在佛來接引,我往生西方去了。”說完,合掌就走了。這是順治元年的事。
《高僧傳》中記載:隋朝有位滿和尚,是安定地方的人,他在俗家時,得了一種病,雙腳不能伸縮,常常持念觀世音菩薩。有一天忽然看見一個和尚,拿著很潔淨的瓶子,在他面前站著。他就問:“師父從那裏來?”和尚說:“因爲你常常祈求,所以我才來,你前生殺過生,以業障導致這種病,你把眼睛閉好,我來爲你治療。”滿閉上眼睛,只覺得膝蓋上好像拔去幾個寸把長的釘子,腳就好了,等滿睜開眼睛起身道謝,和尚已不知去向,因此滿更精進虔誠地信奉觀世音菩薩,發誓不娶妻,後來忽然之間自己通達禅觀,七天安坐不動。在開皇初元年間,他出了家,住在救度寺。
由以上兩則公案可知,受持諸佛名號,必能獲得諸佛菩薩的救護,消除業障,得到解脫。《華嚴經·須彌偈贊品》說:“甯受地獄苦,得聞諸佛名,不受無量樂,而不聞佛名。所以于往昔,無數劫受苦,流轉生死中,不聞佛名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