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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密法需要具備什麼樣的先決條件?

  修密法需要具備什麼樣的先決條件

  大乘顯乘和密乘是大乘佛教不可分割的兩大組成部分,顯法是基礎,密法是上層建築。所謂“無顯不入門,無密不成佛”就充分說明了顯密二法的作用和相互關系。

  密法之所以被稱作“快速成就法”,在于不僅密法本身具有許多殊勝方便修法,而且對修學者的智慧、品行、素質要求很高也是一個重要原因。所以藏傳佛教界有一句俗話說:“法的層次高,要靠人的層次高。”

  學修密法首先必須具備叁個先決條件:

  (1)必須信仰佛法,誠心皈依叁寶。若不具備這一條,是教外之人,連顯教之門都未入,哪裏有進入密教門的資格!

  (2)必須具備顯教的學修基礎。否則,學密如空中樓閣。顯教的學修基礎就是阿底峽《道燈論》和宗喀巴《菩提道次第廣(略)論》中指示的叁士道修法。如無學習菩提道全部內容的機會,最低限度要學修出世心、菩提心、性空見等佛法叁根本。必須在充分認識人身無常,世間充滿弊病,業報不爽等中、下士必修法的基礎上激發出世心和慈悲心,修舍、戒等般若行,從理論和實踐兩個方面學修緣起性空大智慧,打好堅實的顯教基礎。

  (3)學修密法前必須經過合格的灌頂。“灌頂”一詞所代表的含義是授權、傳法。傳法包括傳菩薩戒和密宗戒、傳授修煉程序和具體方法等。“合格”指合格的灌頂上師和合格的法脈傳承、合格的灌頂程序儀式等等。在得到合格灌頂的基礎上,嚴守戒律,在上師的指導下,嚴格依法修持,才能獲得世間和超世間法成就。

  現在學密者多如牛毛,得成就者少若晨星,其原因就是不重視、不具備上述條件,一味地好高骛遠所造成的。法不騙人,但對人自騙和人騙人的問題不能不認真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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