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法尚應舍”
一般習慣上,“佛法”是指佛的教言和佛典佛書,語言、文字形式的,這類佛法只是一種理解真佛法的輔助手段。真正的佛法是指人的智慧覺悟和思想行爲。當佛的教導變成了你的智慧、你的精神,變成你的思想行爲時,佛法才對你起了作用,否則始終是兩張皮。
因此這類權宜之法、文字般若起到它應有的作用後,就可以拋棄,就像過江到彼岸後抛棄船筏一樣。但有些人片面地理解“不應取法”和“法尚應舍,何況非法”之語,以爲佛法無用,輕視經教,在沒有過河之前就想拋棄船筏,豈不可笑。破除對佛法的執著,並不否定佛法。理法和事法應分清,事法講的是善惡、報應、品德修養應一一按佛法來執行。從理谛上來講是放棄對以上的執著。從事谛來講要立,從理谛來講要破,這也是佛法最難理解的地方,也是常發生歧義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