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如何認識客觀世界的事物,靠神靈啓示嗎
印度的無著大師將佛教認識事物的方法歸結爲四種,稱四理法:
①知法性,即了解事物的性能;
②知作用,即了解事物的作用;
③知相依,即了解事物的因緣和相互依賴關系;
④知規律,即了解事物的邏輯規律。
佛教的認識對象分理事二谛,是應用上述“四理法”或者《因明論》中所說的現量直觀驗證法和比量推理論證法,這種認識方法完全是合乎科學道理的。
佛教中並沒有所謂神靈啓示、心靈感應之類的認識方法。“定中觀照”是屬于潛意識直覺,並非神靈感應。
佛教起信的正道是聞、思、修。“聞”是學習經典理論;“思”是動腦筋,應用自己的智慧進行分析辨認;“修”是根據認識的道理,經過反複實踐,達到親證親驗。如此而已,別無它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