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法寶鬘》導讀 第一篇導讀 九、外密叁乘的意趣
㈠事乘
事乘的修習,可以說主要是身與語的修習。從勝義來說,事部的根不異于密乘的根,但從世俗來說,其方便卻可以建立于實有,亦即以小乘毘婆沙部的見地,作爲修道的方便。
也即是說,他們爲了修道的方便,可以將如來藏以及覆蓋于其上的汙垢,視爲實有(但卻不是實體有),因此他們便可以由種種“事”(修道的行爲)來清洗覆蓋于如來藏上的汙垢——如此即跟毘婆沙宗的見地無異。
但這樣做,並不等于落在毘婆沙宗的層次,因爲道上的方便並不等于修道的根。以根而言,事乘行人依然了知空性。他們于事相上有取舍,但對所證的境界則無取舍,亦離“四邊”(有邊、無邊、非有非無邊、非非有非非無邊)。因此在修道上,他們觀想對生的本尊(即將本尊及壇城觀想生起于自己面前),本尊是清淨的有情,壇城是清淨的器世間,由是作種種修習,如灌洗、清淨、供養等等,而且著重手印和咒語。手印是身的修習,咒語是語的修習。由此修習即能清除如來藏上的貪嗔癡等汙染。這即是基于“行相”而作修習。
本尊跟行者的關系,有如主仆。仆人作種種承事的行徑,由是取得與主人相應。因爲主人清淨,所以久作承事的仆人便亦得到清淨。可是關鍵在于仍必須了知,本尊與自我雖爲真實的存在,但卻絕非實體的存在。此即同毘婆沙宗。
㈡行乘
行乘是建立在事乘與瑜伽乘之間的橋梁。在行徑上接近事乘,在觀點上則接近瑜伽乘。但他的根,卻仍然是密乘的根。
從修道方便來說,行乘畢竟仍著重于止,即用內心去緣外境。但由于內心與外境對立,因此有能所——能緣的內心,所緣的外境。這樣,便同于小乘經部宗的觀點了。
由于有能所,因此對生的本尊,跟行者便對立起來。那麼,二者如何溝通呢?行者只能行本尊之行,因爲行爲相似,即能清淨汙染。這種修習,也可以說是基于經部宗的自證分。
然而恰如事部同毘婆沙宗的觀點一樣,行部亦只是在修行方便上同經部宗,在根上則依然以如來藏爲依歸。
跟事乘不同的是,事乘視外境爲實,因此本尊與壇城便只能在外,行乘則視觀想所成的外境只是一個概念,因此是假有,而行者則非概念,是實有,所以在修道時,對生本尊雖在自己對面,卻可于持咒時觀想本尊化光,融入自己心中的咒輪。這種方便,亦依經部宗的二谛爲方便,即以無爲法的假有,來清淨有爲法的真有。
然則,爲甚麼說行乘的觀點近于瑜伽乘呢?因爲行乘的修道畢竟已著重內在的心識,是故便同瑜伽。行者跟本尊的關系,也不像事乘那樣是主仆的關系了,因爲其修道只是用清淨的外境來清潔內心的汙垢。這時,外境便有如解毒劑,能除內心貪嗔癡等毒。
㈢瑜伽乘
瑜伽乘的根,仍然不離密乘的根,但其修道的方便,卻同唯識宗。
他們修自生的本尊,亦即于修道時,行者將自己觀成本尊。這種觀想是非真實的,屬于遍計執性,然而行者本人卻屬依他起性(亦即由“緣起”所成),但由于觀想本尊以及壇城清淨,于是便能令內在的心識清淨,由是得以認知圓成實性。
在這階段,依然有能所的分別。即能清洗內識的外境,與被外境所清洗的內識。這種清洗的機理,即所謂“相應”(“瑜伽”便是相應的意思)。因此果的獲得實基于取舍,即取其清淨而舍其汙染。
由于強調相應,所以行者于自己修成本尊之後,仍須修一對生本尊。行者心中的咒輪放光,跟對生本尊心中的咒輪光溝通,如是即可作相應的修習。這時,自生與對生本尊可以說是友伴的關系。同時,于修法完畢,亦須遣送本尊,因爲本尊無非只是內識所生的幻境。因此瑜伽乘的修習,依然偏重于止,只是觀的程度則已比行乘深入了一步,行乘的觀空畢竟著重于外境,而瑜伽密的觀空則已在內識。
從勝義而言,所修的內光明、空性等等,都是真實的,因爲他們的本質並不由概念形成(所以非遍計執),而是本來就有的法爾存在。從世俗而言,外境一切名言施設,如本尊、壇城等等,本非真實(是遍計執,如將繩當作蛇),但當我們集中心識作種種觀想,由觀想生成的境界,卻可視爲世俗的真實(依他起),此時作者便恰如從一個世界,跳到另一個世界,即從我們的現實世界,跳到一個觀想所成的世界。在現實世界非真實的存在,在觀想所成的世界中,卻屬世俗的真實存在。此猶如電視觀衆視電視畫面所呈現的世界非真,但電視中人卻視自己的世界爲真實。因此,在定境時(或在止觀時),觀想所成的世俗真實,便能引發勝義的真實,如是相應而得修行道上的果。因此我們可以這樣說,事乘和行乘的修習者,仍然坐在我們這現實世界來修習,觀想的世界跟自己隔離,但瑜伽密的修習者,當修習時,實已進入由觀想所成的世界,即本尊的壇城刹土。若不能這樣做,即不能將自己觀成本尊,將自己周圍的環境觀成本尊的宮殿,那麼,內識既非勝義的真谛,外境亦非世俗的真實,因此也就失去相應的基礎。
瑜伽乘特別強調定境,強調止觀,理由即在于此。
順便說一句,將一切修道方便(層次不同的止觀),統稱爲“瑜伽行”,其理由亦正在于此,因一切修道都無非次第不同的相應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