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产生烦恼根源之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尘。六尘以眼等六根为媒,能劫夺一切善法,故以贼譬之。[楞严经卷四、北本涅槃经卷二十三、最胜王经卷五] (二)以六贼譬六根之爱喜。杂阿含经卷四十三(大二·三一三中):“士夫!内有六贼,随逐伺汝,得便当杀(中略)六内贼者,譬六爱喜。”
谓六贼之恶鬼。六贼,指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境;此六境能迷惑人,障蔽人智慧之眼,犹如贼,更以恶鬼比喻之。[净觉注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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