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身之法、報、應叁者各有二身,總爲六身。即:(一)理法身,謂本有之理。(二)智法身,謂性德之智。以上二身爲法身。(叁)自受用身,謂修德之四智圓明,常住報土而自受法樂者。(四)他受用身,謂對于十地菩薩現十種之身,以自己之報德而使他受用者。以上二身爲報身。(五)勝應身,謂對于地前菩薩示現之應身。(六)劣應身,謂對于二乘凡夫示現者,即丈六之化佛。以上二身爲應身。[心地觀經卷二報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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