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語ks!an!a,巴利語khan!a。又作叉拏。意譯須臾、念頃,即一個心念起動之間,與發意頃同義,單作念。意爲瞬間,爲表時間之最小單位。
(一)據俱舍論卷十二載, 一百二十刹那爲一怛刹那(梵tat -ks!an!a ),六十怛刹那爲一臘縛(梵lava ,又作羅預),叁十臘縛爲一牟呼栗多(梵muhu^rta ,譯作須臾),叁十牟呼栗多爲一晝夜。一刹那約當于今之零點零一叁秒。
(二)據摩诃僧祇律卷十七載,二十念爲一瞬,二十瞬爲一彈指,二十彈指爲一羅豫(臘縛),二十羅豫爲一須臾,叁十須臾爲一晝夜。一念約今之零點零一八秒。
(叁)或謂一刹那與一念相異。據仁王經卷上觀空品(鸠摩羅什譯)載,九十刹那爲一念;據往生論注卷上載,六十刹那爲一念。
(四)據大智度論卷叁十、卷八十叁載,六十念爲一彈指;據俱舍論卷十二載,六十五刹那爲一彈指。
(五)據大般若經卷叁四七所說之一日夜、一日、半日、一時、食頃、須臾、俄爾、瞬息頃等順序,一刹那大約相當于一食頃(一前食之間,即早食之前或早食之間)之時間。
(六)據仁王經卷上觀空品(鸠摩羅什譯)載,一刹那有九百生滅;又據往生論注卷上載,一刹那有一百零一生滅。
此外,一刹那之間之生滅,稱刹那生滅或刹那無常。現在之一刹那稱現在,前刹那稱過去,後刹那稱未來,此爲刹那叁世。[大毗婆沙論卷一叁六、雜阿毗昙心論卷二、順正理論卷叁十二、華嚴經探玄記卷十八](參閱“時”4121)
梵語tat-ks!an!a。印度古代之時間單位名稱。以一怛刹那爲一二○刹那。據俱舍論卷十二載,一二○刹那爲一怛刹那,六十怛刹那爲一臘縛,叁十臘縛爲一牟呼栗多,叁十牟乎栗多爲一晝夜。(參閱“刹那”3731、“須臾”5360)
梵語ks!an!ika-sama^dhi,巴利語khan!ika-sama^dhi。入初禅而生樂時,所生刹那之初步欲界定。亦即指近行定、安止定之前的初步禅定。[清淨道論四]
梵語ks!an!a。指極短之時間。即現今二十四小時中之六百四十八萬分之一,相當于七十五分之一秒。據仁王護國般若經卷上載,一念爲九十刹那,一刹那中有九百生滅。又俱舍論卷十二(大二九·六二上):“何等名爲一刹那量?衆緣和合,法得自體頃,或有動法,行度一極微,對法諸師說,如壯士一疾彈指頃,六十五刹那,如是名爲一刹那量。”[大毗婆沙論卷一叁六]
“因等起”之對稱。又作隨轉心、後等起、共刹那緣起。對初念之能發因(因等起)而言,第二念以後,與所發之表、無表業同時轉之心、心所法,即稱爲刹那等起。亦即作正業時,不相離心者。唯識家以此刹那等起爲審慮、決定、動發勝思等叁思中之動發勝思所攝。[俱舍論卷十叁、順正理論卷叁十六、成唯識論演秘卷二本](參閱“因等起”2300、“轉隨轉”6625)
生滅之一種。指于極短之時間(刹那)生起與消滅。大智度論卷十五(大二五·一七一上):“彈指6 有六十時,一一時中心有生滅。(中略)行者觀心生滅,如流水燈焰。”(參閱“生滅”2069、“刹那”3731)
指于刹那之間,具生、住、異、滅之四相。即轉變無常之義。乃對“期無常”而言。(參閱“刹那”3731、“無常”5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