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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一载,契,上契诸佛之理,下契众生之机;经,法、常之义。即如来所说之契经,具有下列二义:(一)结集义,谓如来契经摄持众义,冠有情之心,令其无所忘失;犹如结华鬘以冠众生之首,久而无遗散。(二)刊定义,谓如来契经裁断众义,了别是非,去恶留善;犹如匠人以绳墨治彼众材,斲邪归正,去曲留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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