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随顺佛所说之教法而不违背。亦指契合于正确之道理。
于密教之修法中,不少冠有“如法”一语者。例如:(一)如法爱染法,又作大爱染法。为日本东密安置如意宝珠而行之秘法。(二)如法佛眼法,乃以佛眼尊为本尊之修法。佛眼尊,指能生诸佛般若毕竟空之智的佛母。(三)如法北斗法,乃以北斗星为本尊之修法。北斗星,为诸星宿中最胜者。此外,尚有“如法尊胜法”、“如法尊星法”等。[无量寿经卷下、维摩经方便品、瑜只经]
“如法”之对称。又作不法。谓不如正理之义,或谓违背佛法而所行非道。一般而言,遵循佛陀所说之教法,或符合正确、正当之道理者,皆称为如法;反之,违逆正理而与佛陀所示之教法处处不能相应之情形,则称不如法。以布施为例,如尊重施、无畏施、不望报施等均为“如法施”;反之,求报施、要名施、希天施等,则为“不如法施”。
指真如法性之妙理。与绝对如常义之一如,及诸法体性义之法界一如义同,为一能证寂灭无为之妙理。
如来之法身系以真如为自性,故称真如法身。真如为一切现象之实性,超越所有之差别相;如来之法身即以之为自性,灭除一切烦恼障,具足一切善法,如如不动。[合部金光明经卷一之三身分别品、梁译摄大乘论释卷十四](参阅“真如”4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