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隨順佛所說之教法而不違背。亦指契合于正確之道理。
于密教之修法中,不少冠有“如法”一語者。例如:(一)如法愛染法,又作大愛染法。爲日本東密安置如意寶珠而行之秘法。(二)如法佛眼法,乃以佛眼尊爲本尊之修法。佛眼尊,指能生諸佛般若畢竟空之智的佛母。(叁)如法北鬥法,乃以北鬥星爲本尊之修法。北鬥星,爲諸星宿中最勝者。此外,尚有“如法尊勝法”、“如法尊星法”等。[無量壽經卷下、維摩經方便品、瑜只經]
“如法”之對稱。又作不法。謂不如正理之義,或謂違背佛法而所行非道。一般而言,遵循佛陀所說之教法,或符合正確、正當之道理者,皆稱爲如法;反之,違逆正理而與佛陀所示之教法處處不能相應之情形,則稱不如法。以布施爲例,如尊重施、無畏施、不望報施等均爲“如法施”;反之,求報施、要名施、希天施等,則爲“不如法施”。
指真如法性之妙理。與絕對如常義之一如,及諸法體性義之法界一如義同,爲一能證寂滅無爲之妙理。
如來之法身系以真如爲自性,故稱真如法身。真如爲一切現象之實性,超越所有之差別相;如來之法身即以之爲自性,滅除一切煩惱障,具足一切善法,如如不動。[合部金光明經卷一之叁身分別品、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十四](參閱“真如”4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