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語gr!ha-pati,巴利語gaha-pati。音譯迦羅越、伽羅越。意譯長者、家主、家長。指印度四姓中吠舍種(梵vais/ya )之富豪,或在家有道之士。經、律典籍中,常稱吠舍種之富豪爲居士,如中阿含卷一水喻經、長阿含卷二十二世本緣品、大品般若經卷一、放光般若經卷一等所載。而大智度論卷九十八等,則稱居家有道之士爲居士。
佛教中之居士常與古來所稱之長者混同,如慧遠之維摩義記卷一末(大叁八·四四一中):“居士有二,一廣積資産,居財之士名爲居士;二在家修道,居家道士名爲居士。”後者即爲佛教中之居士。如印度之維摩、賢護等常修佛道之在家菩薩,及我國梁代傅大士、北魏劉謙之、唐代李通玄等能通佛道之在家者。今則泛指在家修道之男子爲居士,亦有稱女在家修道之女子爲居士者。
在我國,居士一詞原出于禮記玉藻篇,于韓非子一書中,亦謂有任矞、華仕等居士,皆指頗有道藝而不求仕宦之處士。其後,我國與日本多不依經律所說之本意,而泛稱有道之處士爲居士,如首楞嚴經義疏注卷一、法華經演義卷七之一、祖庭事苑卷叁等所載。[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六、十誦律卷六、維摩經文疏卷九]
凡五十六卷。清朝彭紹升(法名際清)述。收于卍續藏第一四九冊。集錄後漢時代至清乾隆年間,二百余位佛教外護居士之言行而成。博采史傳、諸家文集、百家雜說、弘明集、廣弘明集、佛法金湯編、傳燈錄、五燈會元、佛祖統紀、佛祖通載等之所述。起自牟融、安玄、竺叔蘭等,終于周安士、知歸子(即著者彭際清),並附錄汪大紳之評語。
印度古代對拜火婆羅門之泛稱。如雜阿含經卷五,佛弟子稱毗舍離國之薩遮尼犍子爲火種居士,即是其例。
指佛教之在家信衆,于世俗生活中所從事之信仰活動。于印度,自佛陀住世以來,佛教徒中,除比丘、比丘尼之出家教團外,並有優婆塞(男)與優婆夷(女)之在家信徒。依據巴利文如是語經一○七所說,出家衆由在家衆供給衣、食、住等資具,在家衆則依出家衆接受教法與梵行,兩者互相支持,共同修行正法。
由于出家、在家之生活型態不同,行爲之限製亦隨之有異,即出家衆有二五○戒或五○○戒等,在家衆有五戒、八關齋戒等。初時在家居士以其居處附近之出家教團爲中心,從事宗教活動,惜當時有關組織之狀況今已不詳,然依其演變可推知,教權由出家教團掌握。大乘佛教勃興的原因之一,即在家居士意欲起而排拒出家教團,乃著書立說,開創新局勢。
在諸經典之中,以在家居士爲主腦人物者,如維摩诘經中之維摩居士,勝鬘經中之勝鬘夫人,皆以居士爲主而宣說佛法。此外,如華嚴經中在家之善財童子,以婆羅門、船師、香商等爲善知識而受其教示,聽聞此經之大迦葉、舍利弗等大弟子則如聾若啞,其他諸大乘經中,亦強調在家菩薩之存在。于造像時,比丘皆爲出家形像,菩薩則多爲在家形像,此乃積極顯現在家衆之信仰意識。
然在錫蘭、緬甸、泰國等地,出家教團之教權頗高;另如西藏之喇嘛教團,迄今仍由僧團之代表人物掌握政權,在家信衆不得參與。
我國之情況異于他處。初期譯經之重要人物,如後漢之安玄、叁國之吳支謙、西晉之聶承遠等皆爲居士。後秦之鸠摩羅什,晚年受君主逼迫,遂行在家生活。其後,劉宋之謝靈運、蕭齊之蕭子良、梁之武帝、唐代之王維及白居易、吳越之忠懿王等爲王侯、貴族、文人等之代表人物,于建齋、造寺或教學、文學等方面皆頗有貢獻。
有關居士教團方面,以東晉廬山慧遠所創立之僧俗同修團體“白蓮社”最爲重要,計有劉遺民、周續之、宗炳等一百二十叁人建齋立誓,發願往生西方。此類念佛結社至唐代依然十分普遍,如會稽之九品往生社;而以宋代最盛行,社名尚流傳于今者有二十余社。其中,靈照之淨業社擁有僧俗兩萬人,若觀之結社則擁有十萬人,領導者近半數爲居士。又宋代之朱熹、陸九淵等儒者,亦博通佛學,另如道教之全真教教祖王□極其推崇禅學,佛教僧侶亦起而呼應,故漸産生儒釋道叁教合一之思想與風習。
至明朝,居士對于佛教教學之研究大有進展,如注釋佛典、編集禅宗語錄等。更有以心泰之佛法金湯編一書爲始,陸續完成居士分燈錄、居士傳等多種在家教徒之傳記。清末以降,佛教步入衰頹之勢。後以彭紹升、楊文會等居士刊行佛典、開辦佛學院、設立居士林等,方得延續居士佛教之命脈。
日本之佛教以聖德太子爲其發展端緒,其後皇室、貴族大力推動佛教建築、美術、文學、行事等,特別值得注意者,即以半僧半俗之身分活躍于其間;如古代山嶽教先驅之修驗道開祖,亦爲優婆塞。平安朝中期以後,所撰諸種往生傳及法華驗記中,即收錄“教信沙彌”(信奉佛教卻不滿既有之教團,遂自稱沙彌而畢生過在家生活者),或類此而稱爲“聖”、“持經者”的一群修行者之傳記。
在鐮倉時代之新佛教中,真宗、時宗、日蓮宗等所呈現之強烈半僧半俗色彩,推測系受到上記之教信沙彌等的影響。至于禅宗,初時尚保持嚴格之出家生活,其後漸耽溺于文學,臨濟宗山城天龍寺之開山祖夢窗疏石(1275~1351)譏評彼等爲剃頭俗人。近代,一般人之佛教信仰活動中,作爲社交組織的各“講”,如“法華八講”等,極爲發達。明治維新後,以新興教學等爲目的之居士佛教運動,日益盛行。
(1190~1244)遼東丹王突欲之後裔。爲萬松行秀之法嗣。初姓耶律,後改移剌。字楚材。法諱從源,號湛然居士。十叁歲學詩書,十七歲舉進士。金貞祐二年(1214),舉左右司員外郎。初從京師聖安寺澄參禅,屢蒙許可。及澄老,禀命禮谒萬松行秀,參究叁年,得其印可。嘉定十六年(1223)五月,行秀依湛然之勸請,撰從容錄六卷。翌年,湛然加序而刊行之。曾事元世祖,于世祖欲舉兵西征之際,以動兵犯不殺戒非慈忍行而谏止之。淳祐四年殁,世壽五十五。著有湛然居士文集十四卷、西遊錄一卷等。[從容錄序、五燈全書卷六十一、元文類卷五十七神道碑、元史卷一四六、新元史卷一二七]
凡二卷。明代朱時恩輯。書成于崇祯五年(1632)。收于卍續藏第一四七冊。此書仿效缁門之傳燈錄,輯錄在家信衆參禅辦道之事緣。包括西土之維摩居士,唐代之傅大士、龐居士、韓愈、呂岩真人,宋代之蘇東坡、朱熹,及明代之宋濂等,計有一一○人。
凡叁卷。唐代龐蘊撰,于■編。明崇祯十年(1637)重刊。收于卍續藏第一二○冊。卷上輯錄龐蘊與馬祖、石頭、丹霞天然、普濟、松山、大梅等人之機緣對話,顯示其空空無相、無爲無我之心行;卷中、卷下爲五言、七言詩及雜句,多爲可資學人參悟之龜鑒。
鞞瑟胝羅,梵名Ves!t!hila 。又稱安住長者。爲華嚴經入法界品所載,善財童子爲求法門要義所參五十叁善知識中之第二十六(或作二十七)位。鞞瑟胝羅曾爲善財童子解說“菩薩所得不般涅槃際解脫”。(參閱“五十叁參”1048 )
禅宗公案名。系唐代龐居士就眼前所下之雪,對全禅客一再擊掌激發之故事。碧岩錄第四十二則(大四八·一七九中):“龐居士辭藥山,山命十人禅客相送。至門首,居士指空中雪雲:“好雪片片,不落別處。”時有全禅客雲:“落在什麼處?”士打一掌。全雲:“居士也不得草草!”士雲:“汝恁麼稱禅客,閻老子未放汝在!”全雲:“居士作麼生?”士又打一掌,雲:“眼見如盲,口說如啞。””
于此則公案中,龐居士初雲“好雪片片,不落別處”,其意概在歎賞眼前片片飄落之下雪風光,全禅客不明其意,誤以爲龐居士意在追問雪片之落處,一經計度思量,遂謂“落在什麼處”。如是則既不知領受當前好風光,又以計度妄想橫生枝節,故遭龐居士打一掌。然全禅客遇掌猶不覺悟,一句“居士也不得草草”才脫口,又遭龐居士叱以“閻老子未放汝在”。隨後,全禅客又一句“居士作麼生”,更顯現自始至終皆未能掙脫語句言诠之拘泥,直令龐居士又打一掌,並呵爲如盲如啞。蓋好雪片片在眼前飄落,當下僅須盡情領納天地一片潇灑風光,而不容許絲毫之思辨計度,如全禅客之自囿于落不落別處之迂愚妄想,早已對當前好雪片片視而不見(眼見如盲),雖能口吐言句,然亦始終纏縛于言句之中,而未能對萬法之歸趣、法爾之自然有真正心領神會之一言半語(口說如啞),故一再被擊掌猶不能體得個中之意趣。
民國五十八年(1969)成立于臺北之佛教居士團體。李謇、周邦道、沈遵晦、周宣德、蔡登山、徐槐生、張廷榮等人,皆爲該會會務之推動者。該會宗旨在倡導居士“護國衛教、弘法利生”之風氣。故該會除作在家居士之修學場所外,並經常代表國內居士佛教界與外國佛教進行文化交流活動。發行有“寶筏”月刊。
禅宗公案名。乃唐代龐居士與馬祖道一禅師針對“不昧本來人”一語之機緣對話。本來人,指吾人本即清淨之自性,與“本來身”、“本來面目”同義。聯燈會要卷六(卍續一叁六·二六二下):“居士問馬大師雲:“不昧本來人,請師高著眼。”馬祖直下觑。士雲:“一種沒弦琴,唯師彈得妙。”馬祖直上觑,士作禮,祖便歸方丈。士隨後入雲:“弄巧成拙!””此公案中,龐居士問馬祖,若欲不昧本來面目,則應如何用心,馬祖即以向下看,複向上看作答,表示應雙眼分明而真心看取。[大慧普覺語錄卷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