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稱爲二縛。子即因,指煩惱;果即結果,指苦果。煩惱能生有漏之果,是爲因,經常系縛有情,故稱子縛;有漏之果亦系縛有情,使其不得自在,故稱果縛。四谛中,集谛爲子縛,苦谛即果縛。[法華玄義卷二下、卷叁上、止觀輔行傳弘決卷六之四、大乘義章卷五本、天臺四教儀集解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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