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證入果位。即以正智契合真理,進入佛、菩薩、聲聞、緣覺等之果位。如叁乘人斷惑證理,分別到達極果。又如大乘證得初地乃至等覺等菩薩之分果及佛之滿果,小乘證得阿羅漢、阿那含等之四果,皆稱爲證果。 大唐西域記卷七吠舍厘國條,有關于舍利子等證得阿羅漢果之記載。華嚴五教章卷叁解釋攝論(梁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七)“由惑至惑盡,證佛一切智”之語,謂(大四五·四九叁上):“惑盡者,是所知障盡,即由留煩惱障起勝行故,得至此位證佛果也。”此爲有關菩薩之斷惑證果。[雜寶藏經卷七第八十七緣、卷九第一一四緣、菩提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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