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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在7本字典中找到 24 條與「轉變」相關的內容
以下是【佛学大词典】的查詢結果:
佛學大詞典 【1】轉變

  轉化變異之意。(一)即泛指諸法的轉化變易之相。蓋轉變說(梵parin!a^ma  -  va^da  )與積集說(梵a^rambha  -va^da  )之對立,乃奧義書之中心思想,印度哲學諸派多采其說,其中以數論學派爲轉變說之典型代表;該學派主張萬物之物質因,其自性皆具有轉變性。其他如瑜伽學派亦采用此說。另于吠壇多學派中,羅摩拏遮(梵Ra^ma^nuja  )之轉變說與商羯羅(梵S/an%kara  )之化現說(梵Vivarta  -va^da  )相互對立。

  于佛教中,說一切有部主張,于有爲法之相續中,自前瞬間至後瞬間,其“體”不容許有所變異(自體轉變),然對于“作用”之不起、正起或將起,即承認在未來、現在、過去之變化上有所轉變(作用轉變)。

  唯識宗主張識轉變(梵vijn~a^na  -parin!a^ma  )之說,此說系由因性與果性兩方面考察識之轉變,而認爲“因轉變”乃依現行識,在阿賴耶識中有等流與異熟等習氣;“果轉變”乃自阿賴耶識中之異熟習氣産生其他衆同分之阿賴耶識,又自等流習氣産生現行識。如此之識轉變說,一則可說明阿賴耶識與現行識交互爲因果之關系,再則乃顯示刹那滅性之阿賴耶識不間斷而相續之情形。

  于成唯識論卷七中,將轉變一語譯爲“能變”,由是,遂産生如下之解釋:所謂轉變(作用概念)即是能變(體性概念)。成唯識論卷七(大叁一·叁八下):“是諸識者,謂前所說叁能變識及彼心所,皆能變似見、相二分,立轉變名。所變見分,說名“分別”,能取相故;所變相分,名“所分別”,見所取故。”上引之意,即以諸識中所現之見、相二分皆稱爲轉變,無論能取之見分,或所取之相分,均爲識所變現;唯識宗即以此成立其核心思想“一切唯識”之義。[唯識二十論、唯識叁十頌、世親唯識原典解明](參閱“因能變”2299、“果能變”3323)

  (二)十八變之一。謂佛菩薩依定自在之力,而能自在轉變萬物之性質。此系出自瑜伽師地論卷叁十七之說。(參閱“十八變”360)

佛學大詞典 【2】九種轉變

  轉,指運動;變,指改易。謂外道不了法從緣生,本無自性,一切境界,起滅唯心,而妄計有無,遂成邪執。據楞伽經卷叁載,九種轉變即:(一)形處轉變,形處,即四大諸根形質之處。外道見其形質,隨時變異,衰謝不常,乃計爲轉變。  (二)相轉變,相,即諸法生滅之相。外道見念念之間,生住滅相,遷流不停,乃計爲轉變。(叁)因轉變,因,即所作之因。外道見一切所作之因漸漸成熟,熟必感果,展轉相因,乃計爲轉變。(四)成轉變,成,即所成之果。外道見果藉因成,成必有壞,因是相仍,乃計爲轉變。(五)見轉變,見,謂眼能觀色。外道以見能隨物遷改,未曾暫停,乃計爲轉變。(六)性轉變,性,即根性。外道計自性隨業流轉,生生不息,無有窮盡,乃計爲轉變。(七)緣分明轉變,緣,即一切事緣;分明,指見處明了。外道見一切因緣之事,分明曉了,皆從變滅,乃計爲轉變。(八)所作分明轉變,所作,即一切造作。外道見世間諸所作爲,分明曉了,生滅不定,乃計爲轉變。(九)事轉變,事,即有爲之世事。外道見諸世事,遷換無常,新新不住,乃計爲轉變。

佛學大詞典 【3】有爲轉變

  世上一切事物,皆無常住不變之固定實體,一切既由因緣而生,又隨因緣而滅,此種具有生滅變化之現象,稱爲有爲轉變。又以其無常輪轉不息,故稱無常轉變或有爲無常。成唯識論卷二(大叁一·六上):“有爲法因緣力故,本無今有,暫有還無,表異無爲,假立四相。(中略)初有名生,後無名滅,生已相似相續名住,即此相續轉變名異,是故四相皆是假立。”由上所述,可知有爲法由因緣而起,具有生、住、異、滅四相,以其轉變無常,故唯識家認爲四相皆爲權假而立,此即有爲轉變之義。此外,據俱舍論卷四之诠釋,所謂轉變,即于相續流轉中,前與後相互變異;故有爲法之四相,即具有轉變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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