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的反面是虛妄、虛假。與事實完全符合,沒有虛假的成分,稱爲“真實”。如《心經》謂:“般若波羅密多(意謂大智慧可達到解脫的彼岸)……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佛教亦用“真實”指唯一不變、與萬法同一的本體。本體與變幻的現象相對而言,也稱“真如”、“法界”,在佛稱“法身”,在衆生稱“佛性”,在草木瓦石、山河大地稱“法性”。所謂“唯一真實,不可思議,名一真法界”(《叁藏法數》)。又如清·吳偉業《贈願雲師》:“世法夢幻,唯出世大事,乃爲真實。”後亦用真實表示真心實意。如明·李贽《複楊定見書》:“蓋真實下問,欲以求益,非借此以要名,如世人之爲也。”也指清楚真切。如明·馮惟敏《不伏老》第二折:“且是眼花花的,怎生去看得真實。”又如楊朔《海市》:“這真實的海市並非別處,就是長山列島。”(李明權) - 中國佛教文化研究所 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