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披袈裟,是佛教出家人的特征。南朝陳·徐陵《谏仁山深法師罷道書》說:“才脫袈裟,逢人辄稱汝我。”《北史·西域傳》記載,疏勒國曾遣使贈釋迦牟尼佛袈裟一件,入火不燃。“袈裟”是梵語Kasaya的音譯,意爲不正色,即僧侶的法衣。法衣的用色要避開五正色(青黃赤白黑)和五間色(绯紅紫綠碧),故稱。因其色濁,亦稱“淄衣”、“染衣”等。不過,袈裟傳入中國後,用色也不盡一致。也有用鮮豔顔色的,如金縷袈裟、紫袈裟等。正如《中國佛教漫談·漢族僧服》指出:“在唐宋時代一直都以賜紫衣爲沙門的榮譽。因而引起忽視戒律的規定,隨意選用袈裟的顔色。”袈裟用小片連綴而成,呈長方形。其製分五條、七條和九條(九條至二十五條爲一類,稱作袒衣)叁種。(李明權) - 中國佛教文化研究所 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