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教導有十二種中說。
二解 顯揚六卷十一頁雲:一、事教。謂宣說各別色等眼等一切法教。 - 朱芾煌
如教導有十二種中說。
二解 顯揚六卷十二頁雲:十一、可記事教。如四種法嗢拖南教。謂一切行無常,乃至涅盤寂靜;如是等教。 - 朱芾煌
如教導有十二種中說。
二解 顯揚六卷十二頁雲:十二、不可記事教。謂有問言:世間爲常?爲無常耶?如來爾時默然不記。但告彼言:我說此事、不可記別。乃至問言:如來滅後,爲非有非無耶?如來爾時、默然不記。但告彼言:我說此事、不可記別。此中四因緣故,宣說不可記事;應知。一、無體性故,不可記別。如有問言:我與諸蘊、爲異不異,爲常無常?如是等。二、能引無義利故,不可記別。如升攝波葉經說:有無量法,我已證覺而不宣說。何以故?彼法能引無義利故。叁、甚深故,不可記別。謂有問言:我爲有爲無耶?此不可記別。何以故?若如來記別我有者;彼人或執蘊中有我,或執離蘊有我。若記別我無者;彼人或謗世俗言說我,亦是無。乃至有問如來滅後,爲有爲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等;由甚深故,皆不記別。四、彼相法爾故,不可記別。謂諸法真如,與彼諸法,若一若異,不可記別。由彼如相,法爾不可安立若異性若不異性故。複有四種因緣,如來宣說不可記別事;應知。一、由此事、外道所說故。二、不如理故。叁、不引義利故。四、唯能發起诤論纏故。有二因緣,不引義利,應知。一、遠離因果思惟故。二、遠離雜染清淨思惟故。 - 朱芾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