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五十四卷八頁雲:問:色蘊中眼,幾物所攝?答:若據相攝;唯有一物。謂眼識所依清淨色。若據不相離攝;則有七物。謂卽此眼、及與身、地、色、香、味、觸。若皆據界攝;則有十物。卽此七物界、及水火風界。如眼、耳、鼻、舌、當知亦爾。此中差別者:謂耳、耳識所依清淨色;鼻、鼻識所依清淨色;舌、舌識所依清淨色。余如前說。若身、當除眼等四。何以故?由遠離彼,獨可得故。此相者:謂身識所依清淨色。若于外色香味觸,彼所行相中,除一切根,余一切如前應知。聲、及聲界,不恒有故;今當別說。若于是處有聲,當知此處,複增其一。應知聲、一切處增。 - 朱芾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