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毗婆沙論六十四卷十二頁雲:有五部結。謂見苦所斷結,乃至修所斷結。如彼卷十二頁至十七頁廣說。
二解 法蘊足論一卷一頁雲:爾時世尊告苾刍衆:諸有于彼五怖罪怨不寂靜者,彼于現世,爲諸聖賢同所诃厭名爲犯戒。自損傷者,有罪,有貶,生多非福,身壞命終,墮險惡趣,生地獄中。何等爲五?謂殺生者,殺生緣故;生怖罪怨。不離殺生,是名第一。不與取者,劫盜緣故;生怖罪怨。不離劫盜,是名第二。欲邪行者,邪行緣故;生怖罪怨,不離邪行,是名第叁。虛诳語者,虛诳緣故;生怖罪怨,不離虛诳,是名第四。飲味諸酒放逸處者,飲味諸酒放逸處緣故;生怖罪怨。不離飲酒諸放逸處,是名第五。有于如是五怖罪怨不寂靜者,彼于現世,爲諸聖賢同所诃厭,名爲犯戒。自損傷者,有罪,有貶,生多非福,身壞命終,墮險惡趣,生地獄中。 - 朱芾煌
大毗婆沙論六十四卷十七頁雲:有十五部結。謂叁界各有五。卽見苦所斷結,乃至修所斷結。如彼卷十頁至二十一頁廣說。 - 朱芾煌
集異門論一卷十二頁雲:罪、謂五部五蘊罪。何等爲五?一者、他勝。二者、衆余。叁者、墮煮。四者、對首。五者、惡作。 - 朱芾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