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論六卷二十二頁雲:複有余師,前五果外,別說四果。一、安立果,謂如水輪爲風輪果,乃至草等爲大地果。二、加行果,謂如無生智等遠爲不淨等果。叁、和合果,謂如眼識等爲眼根等果。四、修習果,謂如化心等爲諸靜慮果。如是四果,皆是士用增上果攝。 - 朱芾煌
俱舍論二十四卷十六頁雲:若爾;世尊何不具說?果雖有多,而不說者;頌曰:五因立四果。舍曾得勝道。集斷得八智。頓修十六行。論曰:若斷道位,具足五因;佛于經中,建立爲果。言五因者,一、舍曾道。謂舍曾得果向道故。二、得勝道。謂得果攝殊勝道故。叁、總集斷。謂總一得,得諸斷故。四、得八智。謂得四法四類智故。五、能頓修十六行相。謂能頓修無常等故。于四果位,皆具五因。余位不然;故佛不說。 - 朱芾煌
瑜伽十卷十五頁雲:問:預流果,當言幾支已斷耶?答:一切、一分;無全斷者。如預流果,如是一來果,亦爾。問:不還果,當言幾支已斷耶?答:欲界一切、色無色界、不定。問:阿羅漢當言幾支已斷耶?答:叁界一切。 - 朱芾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