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三十九卷十八页云:法施者:谓无倒说法,称理说法,劝修学处。
二解 无性释七卷十一页云:言法施者:谓无染心,如实宣说契经等法。又云:为欲资益他诸善根。
三解 俱舍论十八卷十八页云:财施已说:法施云何?颂曰:法施谓如实、无染辩经等,论曰:若能如实为诸有情,以无染心,辩契经等,令生正解;名为法施。故有颠倒,或染污心,求利名誉恭敬辩者,是人便损自他大福。 - 朱芾煌
如施物清净十相中说。 - 朱芾煌
此声明处六相之一。瑜伽十五卷二十一页云:云何法施设建立?谓名身、句身、文身、及五德相应声。一、不鄙陋,二、轻易,三、雄朗,四、相应,五、义善。
二解 瑜伽四十六卷十三页云:云何名法施设建立?谓佛所说素怛缆等十二分教,次第结集。次第安置,次第制立。是名为法施设建立。 - 朱芾煌
瑜伽七十卷十三页云:复次由五因缘,于诸财施,法施为胜。一者、财施,于他身中,发起恶行。法施,决定起诸善行。二者、财施,于他身中,发起烦恼。法施,能令对治烦恼。三者、财施,于他身中,无间引发有罪安乐。法施,能令无间引发无罪安乐。四者、财施,若佛现世,若不现世,易可获得。法施,若无诸佛现世,难可获得。五者、财施,施而有尽。法施,施而无尽。 - 朱芾煌
如生圆满中说。 - 朱芾煌
瑜伽七十五卷四页云:复次若有出家菩萨、除三衣外所有长物,佛所听畜,身所受用,顺乐安住;若故思择,施来求者;当知无罪。若顾善品、非悭贪障、而不施者;亦无有罪。诸有叶纸已书正法,有婴儿慧众生来乞,若施与之;当知有罪。若劝他施;亦名有罪。除作是心,我今惠彼,欲试其人、于甚深法,堪受持不;能信解不。如是无罪。若以叶纸书似正法、及外道论、或先已书、授彼信解众生手中,或劝他与;当知有罪。菩萨唯应劝彼弃舍手中异论;或令书写诸佛圣教。或自欲知彼不坚实,不应开示。或有叶纸、犹未书写;有来求乞,尔时菩萨、应问彼言:汝今何用如是物为?为彼若答言:我欲转卖,以充食用。若此叶纸、为书正法;则不应与。有财物者、应施价直。若无价直;二俱不与,亦无有罪。彼若答言:我求此物、为书正法。卽以叶纸、应施与之。仍告彼言:随意受用。彼若欲书下劣典籍;不与、无罪。如书下劣,书等、亦尔。若欲书写最胜经典,不施与者,当知有罪。 - 朱芾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