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十八卷十七頁雲:雲何隨觀淨妙?謂如有一,不善護身,不攝諸根,不住正念,遊行聚落,見甚少年可愛美色諸母邑已;便不如理取淨妙相。由此因緣,身心燒惱。 - 朱芾煌
如衆共施設言論中說。 - 朱芾煌
瑜伽六十七卷九頁雲:複次當釋月喻經中具戒,具德,柔和,善法,諸句差別。謂聲聞中,略有四種淨妙之法,令諸有情,若得見者;由身語意,生無量福。何等爲四?謂住具足屍羅,守別解脫律儀。廣說如經。是名初法。複爲少欲喜足。廣說乃至諸漏永盡,作證贊美。是第二法。複有柔和,易可共住;不惱有智同梵行者。令諸苾刍,喜樂同處。又具成就四種證淨。是第叁法。又有不耽利養;不著恭敬;憐愍于他;覆藏己善;發露己惡。雖複實有種種功德;而不欲求令他知有。謂欲令他知我成就如是功德。是第四法。 - 朱芾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