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七十九卷十一頁雲:由叁種相、應知不如實發露己過。一者、于彼攝受諸有情所,邪妄顯示己爲尊勝;因此發起憍舉心故。二者、于能舉罪諸有情所,覆所犯故。叁者、于能教誡諸有情所,因彼驅擯增上力故;發穢濁心,作損惱故。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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