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九卷八頁雲:穢業者:謂卽曲業,亦名穢業。又有穢業。謂此法異生,于聖教中顛倒見者,住自見取者,邪決定者,猶預覺者,所有善不善業。又雲:由邪解行爲依,能障所起諸功德義;故名穢。二解 瑜伽九十卷六頁雲:猛利貪瞋所起諸業,皆名穢業。叁解 雜集論八卷五頁雲:穢業者:若身等業,能汙相續,依此發生如是障業。又雲:損滅見所攝增惡清淨所立法義、名穢。四解 俱舍論十五卷二十頁雲:若依瞋生身語意業,名煙穢業。瞋、穢類故。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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