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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识论二卷十七页云:相见所依自体名事。卽自证分。此若无者;应不自忆心心所法。如不曾更境,必不能忆故。 - 朱芾煌
成唯识论二卷十七页云:复有第四证自证分。此若无者,谁证第三。心分既同;应皆证故。又自证分,应无有果。诸能量者,必有果故。不应见分是第三果。见分或时非量摄故。由此见分不证第三。证自体者,必现量故。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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