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十卷四頁雲:由業與識爲助伴故;能感當來叁種苦果。謂根初起所攝苦果,根圓滿所攝苦果,受用境界所攝苦果。卽名色爲先,觸爲最後。 - 朱芾煌
瑜伽九十二卷五頁雲:複次于其六根、如前所說五寂靜相、不寂靜故;當知攝受叁種苦果。謂現法中,依根增上,雜染而住。由諸不善現行爲因,或于他所,成其退劣;或被譏呵;或被殺害。受如是等現法衆苦。又受當來生老病死種種諸苦。又受當來由先數習所引等流,不護諸根,諸雜染故;亦名爲苦。與此相違。于其六根、由有五種寂靜相故,當知攝受叁苦滅果。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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