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起
此雲四方僧物。律鈔:四種常住:一常住常住,謂衆僧廚庫寺舍衆具,華果樹林田園仆畜等。以體局當處,不通余界,但得受用,不通分賣,故重言常住。二十方常住,如僧家供僧常食,體通十方,唯局本處,此二名僧祇物。叁現前現前,謂僧得施之物,唯施此處現前僧故。四十方現前,如亡五衆輕物也。若未羯磨,從十方僧得罪,若已羯磨,望現前僧得罪,此二名現前僧物。 - 宋·普潤法雲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關於菩提下聯系我們赞助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