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言不覺義者,謂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心起而有其念,念無自相,不離本覺,猶如迷人。依方故迷,若離于方,則無有迷。衆生亦爾,依覺故迷,若離覺性,則無不覺。以有不覺妄想心故,能知名義,爲說真覺,若離不覺之心,則無真覺自相可說。 - 明·楊卓
阿黎耶識有二種義,能攝一切法,生一切法:一者覺義,二者不覺義。 - 明·楊卓
不覺以有境界緣故,複生六種相,雲何爲六。
一者、智相 依于境界,心起分別,愛與不愛故。
二者、相續相 依于智故,生其苦樂,覺心起念,相應不斷故。
叁者、執取相 依于相續,緣念境界,住持苦樂,心起著故。
四者、計名字相 依于妄執,分別假名言相故。
五者、起業相 依于名字,尋名取著,造種種業故。
六者、業系苦相 以依業報,不自在故。
當知無明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覺相故。 - 明·楊卓
複次,依不覺故,生叁種相,與彼不覺,相應不離。
一者、無明業相 以依不覺故心動,說名爲業,覺則不動,動則有苦,果不離因故。
二者、能見相 以依動故能見,不動則無見。
叁者、境界相 以依能見,故境界妄現,離見則無境界。 - 明·楊卓
複次覺與不覺,有二種相,一者同相,二者異相。
一、同相者 譬如種種瓦器,皆同微塵性相,如是無漏無明種種業幻,皆同真如性相。是故修多羅中,依于此義,說一切衆生,本來常住,入于涅槃,菩提之法,非可修相,非可作相,畢竟無得,亦無色相可見。而有見色相者,唯是隨染業幻所作,非是智色不空之性,以智相無可見故。
二、異相者 如種種瓦器,各各不同,如是無漏無明,隨染幻差別性染幻差別故。 - 明·楊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