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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受心所以爲五受: 一、樂 領順境相,謂適悅身,(五識名身)說名樂受。 二、喜 領順境相,適悅心者,(意識名心)說名喜受。 叁、苦 領違境相,謂逼迫身,說名苦受。 四、憂 領違境相,逼迫心者,說名憂受。 五、舍 領中容境相,于身于心非逼非悅,名不苦不樂受。 苦樂尤重,五識相應無分別故,憂喜輕微,意識相應有分別故。 七八二識,唯舍相應。第六意識,五受相應,眼等五識,叁受相應,謂苦樂舍。 - 明·楊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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