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又曰六界,即地、水、火、風、空、識也。此六法體性廣大,周遍一切法界,而造作有情非情,故名爲大。蓋非情爲五大所成,而有情爲六大所成也。此六大之義,雖涉于顯密而說之,然顯教之義,以欲知六大假和合而成一身,能成之六大,所成之一身,皆是生滅無常之假法而說之也。密教說六大之體性,本有常住,即胎金兩部理智之二法身也。蓋密教不如顯教,別立無相之真如。故法界之諸法,不過五蘊,即色心之二法。今開色之一而爲五大,合受等四蘊而爲一識大,此中五大爲本有常住,凡聖一如,故爲本有胎藏界之理法身。識有情智迷悟之別,故爲始成金剛界之智法身但色心本自不二,色即心故,五大即五智;心即色故,五智即五大。理法身固非頑迷無智,智法身固爲常性不變,其種子色形等如下:
(種子) (色) (形) (性) (用)
地大 □ 黃 □ 方 堅 持
水大 □ 白 ○ 圓 濕 攝
火大 □ 赤 △ 叁角 煗 熟
風大 □ 黑 橥 半月 動 長
空大 □ 青 樃 團形 無礙 不障
識大 □ 白 ○ 圓 了別 決斷
若六大合于心法形色,則:
地水火風空 色形
識 心法
“識大形色”六大中識大之形色,密教謂心法有實之形色,其色白,其形圓,其證則引金剛頂經我見自心形如月輪之說。謂凡夫所見,雖無隔曆質礙,然佛眼所見,則有周遍法界無礙自在之色。若不然,則不惟與顯教法身無相之說同,月輪之說亦無用矣。然日本臺密,以此月輪爲僞相之譬喻,而心法不許有實之色形,與顯教同也智證之金剛界瑜伽記曰:“本國僧中,或執心有其形,即月輪是也。若不言有月輪,同顯教法身言斷心滅之說,所以可雲心法定有形。若不然,密教月輪之說無用雲。今言此執與當文禅要違,故可以月輪爲僞相喻。”案本國之僧者,日本之空海也。智證大師在唐時,請決于法全和尚,和尚舉兩處之違文,而非此說。當文者,金剛界儀軌所謂無體亦無事,即亦非月,由具福智故,自心如滿月是也。禅要者,彼釋所謂僞想一明月,猶如淨月是也。然天臺二百題十一,有心法形色之疑,而成立有形色。
“六大能生” 大日經五秘密曼荼羅品,如來說發生偈,是由六大生四種法身,四種曼荼羅,叁種世間,且示諸法常住也。偈曰:“能生隨類形,諸法之法相,諸佛與聲聞,救世因緣覺,勤勇菩薩衆,及人尊亦然,衆生器世界,次第而生生生住等諸法,常恒如是生”,此中前之能生二字,是六大隨類形。已下諸句,所造之法也。于其所造句中,配四種法身,與四種曼荼羅,及叁種世間之叁種法也。 - 明·楊卓
六大煩惱者:
一、貪煩惱 染著爲性,生苦爲業。
二、嗔煩惱 憎恚爲性,不安與惡行之所依爲業。
叁、癡煩惱 于諸理事迷闇爲性,一切諸惑之所依爲業。
四、慢煩惱 恃己于他高舉爲性,生苦爲業。
五、疑煩惱 于諸谛理,猶豫爲性,能障信心爲業。
六、惡見煩惱 顛倒推求之惡慧爲性,能障善見而生苦爲業,此惡見之中有五種:
一、身見 固執實我也。
二、邊見 偏執我之斷常也。
叁、邪見 撥無因果之理也。
四、見取見 固執自己之惡見也。
五、戒禁見 固執非理之戒禁也。
是爲諸惑中之根本,余惑以之爲體,爲所依而生,故名之爲本惑,亦名爲根本煩惱。 - 明·楊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