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因果之差別,則現叁時之業。叁時業者: 一、順現業 此生造善惡之業,直于此生得受苦樂之果報,順現法受業是也。 二、順次業 此生造善惡之業,第二生得受其果報,順次生受業是也。 叁、順後業 此生造善惡之業,第叁生以上,乃至不定若幹生後,得受其果報,順後次受是也。 雖辨因果,須達叁時業因,若唯知現前,不明次後,于因果之義未圓矣。 - 明·楊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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