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色者,五蘊之總名。受想行識之四蘊曰名,色之一蘊曰色。受等之四蘊,皆爲心識之法,無形體可見,僅可知其名,故謂之名。色之一蘊,爲極微所成,有質礙之物體,是謂之色。
[表] - 明·楊卓
法界次第雲:“行者初受一期妄報,歌羅邏時,但有名色二法。當知名色,即是一切世間出世間法之根本。能生一切法,普攝一切法,即是一切法。若諸大聖,說一切法門,皆約名色而分別之。無有一法,出于名色故。”智度論偈雲:“一切諸法中,但有名與色,若欲如實觀,但當觀名色。雖癡心多想,分別于異事。更無有一法,出于名色者。”
雲何爲名?即是心及相應數法。雖有能緣之用,而無質礙可尋。既異于色而有心意識及諸數法,種種之別名,故謂之名也。
雲何爲色?即是十入及一入少分。皆是有形質礙之法,並無知覺之用,既異于心意識法,故稱爲色也。
由此名色,開爲蘊處界叁科。 - 明·楊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