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我法二执,二空妙智所显圆成实性,即诸法之胜义。所谓一真法界,亦即名为真如。真实而不虚妄,如常而无变易,在凡不减,在圣不增,在迷不染,在悟不净,常如其性故,即唯识之实性也。 - 明·杨卓
观门次第,从粗至细,总有五重:
一、遣虚存实识 谓观遍计所执,唯虚妄起,无体用,应正遣空,情有理无故。观依他圆成诸法体实,二智境界,应正存有,理有情无故。若尔何故得言唯识?唯言但遮愚夫所执,定离诸识实有色等。识言总显一切有情,各有八识。六位心所,所变相见分位差别,及彼空理所显真如,识自相故。识相应故,二所变故,三分位故,四实性故,如是诸法,皆不离识总立识名。
二、舍滥留纯识 谓虽观事理,皆不离识。于此内识,有境有心。识唯内有,境亦通外。恐滥外故,但言唯识。
三、摄末归本识 谓见相二分,俱依识有。若离识自体,本末法必无。是故摄末归本,名曰唯识。
四、隐劣显胜识 谓心及心所,俱能变现。以心王胜而心所劣。隐劣显胜,名为唯识。
五、遣相证性识 谓识言所表,具有事理。事为相用,遣而不取。理为性体,应求作证。 - 明·杨卓
诸识及彼心所,皆能变似见相二分。立转变名,所变见分,说名分别,能取相故。所变相分,名所分别,见所取故。由此正理,彼实我法,离识所变,皆定非有,离能所取,无别物故。非有实物,离二相故。是故一切有为无为,若实若假,皆不离识。唯言为遮,离识实物,非不离识心所法等。或转变者,谓诸内识,转似我法外境相现,此能转变,即名分别。虚妄分别,为自性故。谓即三界心及心所,此所执境,名所分别,即所妄执实我法性。由此分别,变似外境,假我法相,彼所分别实我法性,决定皆无,是故一切皆唯有识,虚妄分别有极成故。 - 明·杨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