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乘者,對大乘而言。乘者,運載之義,以喻能乘人而到其果地之教法也。有一乘乃至五乘之別。言小乘者,小根小機所乘之義,滅小苦與小利益之教。自利主義之聲聞緣覺阿羅漢,得小涅槃之法也。 - 明·楊卓
茲敘小乘之法,以信、解、行、證四分說之。信解行證者,是佛道之一期。先信樂其法,次了解其法,次依其法而修行,終證得其果也。
又單就信解而言,聞佛之說法,初信之,次解之,則謂信解。又鈍根信之,利根解之,是曰信解。又信者破邪見,解者破無明也。
又就信行而言,信行對法行之稱,自依聖法而行曰法行,信他之教而行曰信行。即信行者鈍根而成聞慧,法行者利根而成思慧也。 - 明·楊卓
佛乘宗要論曰:“小乘的宗要,爲超出世間的,則必先將一切世間之法打破。欲求打破,必先了知。了知矣,打破矣,而後可得解脫。”其主要之點在是,分叁條說明之:
一、了生死爲因 了有二義,曰了知了脫,謂由了知而求了脫也。如平盜然,必先知盜之所在,及其人數多寡,內容如何,如是種種,明晰無余,然後盜可得而平。謂了生死,亦複如是,即觀察一切世法,而得真確之了知也。
二、離貪愛爲根本 了生死爲因者,從悟理言,離貪愛爲本者。從修行言,人有生以至于死,凡有可以直接間接于生者,未得則貪,既得則愛,固無日不昏迷沈自淪于貪愛之中,而不能自拔。其或貪而不得,則嗔隨之;愛而勿失,其癡轉盛;是貪愛誠煩惱之源,生死之門也。小乘之法,既在斷除煩惱生死,故以離貪愛爲根本之用功處也。
叁、滅盡爲究竟 究竟者,作事至于圓滿完成之謂。小乘之究竟,在于滅盡。謂滅、盡、離、妙,即滅煩惱、盡漏業、離諸苦、妙應真常也。所作已辦,乃證果取涅槃矣。 - 明·楊卓
小乘之果位者,即小乘之趨向。而小乘之極果,即阿羅漢辟支佛是也。阿羅漢辟支佛之果位,可以四句簡單表明之。
一、諸漏已盡 已滅盡諸有漏也。
二、梵行已立 已立諸梵行也。
叁、所作已辦 諸所應作,皆已成辦也。
四、不受後有 更不受一切諸有也。 - 明·楊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