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明生滅之相,先明生滅之義。言生滅者:
一、生 有爲諸法,依因緣之和合,而未有之法有,是謂之生。
二、滅 依因緣之離散,而已有之法無,是謂之滅。
有生必有滅,有爲法是也。滅者不生,無爲法是也。但由中道正見言之,有爲法之生滅皆假生假滅,非實生實滅也。 - 明·楊卓
心生滅者,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所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爲阿黎耶識。 - 明·楊卓
谛觀世間之相無他,唯是生滅、滅生、滅生、生滅而已,是爲生滅相。 - 明·楊卓
複次,分別生滅相者,有二種:
一者、粗 與心相應故。
二者、細 與心不相應故。
又粗中之粗,凡夫境界;粗中之細,及細中之粗,菩薩境界;細中之細,是佛境界。 - 明·楊卓
生滅之相有四,下分述之: - 明·楊卓
一切有爲,即是生滅。法若生滅,應是有爲。與此相違,是無爲法。是故知一切法相,應知生滅。生滅之相,所謂四相。前文已說,茲再敘之。
一、生 相續初名生 本無今有生
二、住 住異前後別 相續隨轉住
叁、異 中隨轉名住 前後別住異
四、滅 滅謂終盡住 相續斷名滅 - 明·楊卓
生滅四相 生、住、異、滅。
四相二種 一期四相、刹那生滅。
一期四相 有情、無情。
有情一期四相 生、老、病、死。
無情一期四相 成、住、壞、空。
叁道 惑、業、苦。
叁時報 現、生、後。
總別二相 總、別。 - 明·楊卓
十二因緣有生滅二種觀法:
一、生觀者
一、無明緣行 二、行緣識 叁、識緣名色 四、名色緣六入
五、六入緣觸 六、觸緣受 七、受緣愛 八、愛緣取
九、取緣有 十、有緣生 十一、生緣老死
二、滅觀者
一、無明滅則行滅 二、行滅則識滅 叁、識滅則名色滅
四、名色滅則六入滅 五、六入滅則觸滅 六、觸滅則受滅
七、受滅則愛滅 八、愛滅則取滅 九、取滅則有滅
十、有滅則生滅 十一、生滅則老死滅
十二因緣生滅二種觀法
┌無明──────┬─惑迷
┌過去二因 ┤ │
│ └行────┐ │
│ ┌識──┐ ↓ │
│ │名色─┤ │ │
│ ┌五果┤六入─┤ │ ↑
│ │ │觸──┤ ├──→─業染
叁世十二因果┤現在┤ └受──┤ ↑ ↑
│ │ ┌愛─→↓→↑→─┤
│ └叁因┤取─→↓→↑→─┘
│ └有─→↓→┘
│ ┌生──┤
└未來二果 ┤ ├──────苦報
└死──┘
(二世十二因緣)
┌無明
│行
│識
│名色
┌現在十支┤六入
│ │觸
│ │受
│ │愛
二世十二因緣 ┤ │取
│ └有
│ ┌生
└末來二支┤
└老死 - 明·楊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