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行證叁法者:
一、教法 釋迦一代所說之十二分教是也。
二、行法 依教修行之四谛十二因緣六度等是也。
叁、證法 依行證果之菩提涅槃二果是也。
此叁者該收一切之佛法也。
義林章曰:“具教行證叁,名爲正法。但有教法,名爲像法。有教無余,名爲末法。” - 明·楊卓
萬行廣散,攝持不易。行者行于一法,而遍行一切法。攝一切行,而總持于一行。約之不出四種法門,謂教理行證四者是也。
一、教 如教觀是,顯教中法相、叁論、天臺、賢首,四宗當之。
二、理 如參禅是,禅宗當之。
叁、行 如念佛、持戒皆是。淨土宗、律宗當之。
四、證 如持明是,真言宗當之。 - 明·楊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