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語 sarva,音譯薩婆,乃總赅衆物之詞。《大智度論》卷二十七載:“薩婆,秦言一切。”《翻譯名義集》卷五︰“一以普及爲言,切以盡際爲語。”此詞之實際用例頗多,如一切世間、一切衆生、一切種智等用語皆是。然一切又分爲全分與少分二種,全分指不限定在特殊範圍內者,包含廣的一切;少分指在某種限定範圍內者。據《成唯識論樞要》卷二之說,一切聲皆是不常不執,此有二釋:一、一切的一切,即計內外皆常。二、少分的一切,唯內的一切聲是常。如上所述,前者爲全分之一切,後者爲少分之一切。見《成唯識論》卷二。 - 于淩波居士著
一切有爲有漏之法,皆遷流不息,故稱爲一切行苦。這是如來所說四法本之一。(四法本爲一切行無常,一切行苦,一切法無我,涅槃寂滅。)見《俱舍論》卷二十叁。 - 于淩波居士著
指謂一切真實之法,乃超越相對的差別界。以其爲“絕對”,故不生不滅,此是不變的理法。 - 于淩波居士著
指一切有漏法,皆不具有恒常之性,故曰一切行無常。這是如來所說四法本之一。見《俱舍論》卷二十叁。 - 于淩波居士著
泛指一切有作爲、有造作的因緣所生法。即包含一切事物、物質、精神,以及所有現象的存在。原意作“由因緣而起的存在者”。有爲法是無常之法,如《金剛經》偈子雲:“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華嚴經》卷二十五載:“如實知一切有爲法,虛僞诳詐,假住須臾,诳惑凡人。 - 于淩波居士著
又作種子識,乃執持一切法的種子而不散失之識,爲阿賴耶識的別名。成唯識論卷二載:“此能執持諸法種子,令不失,故名一切種。”又攝大乘論釋卷二:“謂有能生雜染品法,功能差別相應道理,由與生彼功能相應,故名一切種子識。于此義中,有現譬喻,如大麥子,于生自芽有功能,故有種子性;若時陳久,或火相應,此大麥果功能損壞,爾時麥相雖住如本,勢力壞故,無種子性,阿賴耶識亦複如是。” - 于淩波居士著
修唯識行,十回向位的第四位。此位菩薩回向所修善根,供養一切叁寶,利益一切衆生,無處不至。參閱“十回向”條。 - 于淩波居士著
修唯識行,十回向位的第七位。此位菩薩,能增長一切善根,永離顛倒不著諸行,一切善根,皆悉回向,爲一切衆生作功德藏,普覆一切,拔出生死,令得衆善,等無差異。參閱“十回向”條。 - 于淩波居士著
修唯識行,十回向位的第六位。此位菩薩,以手足身命妻子珍寶等內外財,施與衆生,以身代衆生苦,堅固安住自性功德,回向是等諸善功德,令一切衆生得大智慧,除滅大苦。參閱“十回向”條。 - 于淩波居士著